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2015-033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7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7日上午9点3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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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3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9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15年4月20日、2015年6月2日和2015年7月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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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传真或现场方式
(二) 登记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10房间)
注: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4742227转655
2、传真:010-64398086
3、联系人:范彦喜、郑丽红
4、邮编:100102
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二)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 2015年7月10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集团所属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其于2015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985,000股,平均增持股价为21.69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本次增持后,北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1,805,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9%。该等增持未对本次会议所拟审议的议案造成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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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上述第1-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