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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21 证券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5- 034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7日 14点整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528号航友宾馆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7日

      至2015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1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一路399号4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335)

      联系人:赵志琴

      电话:021-22353088

      传真:021-22353089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为节约成本,请参会股东自行准备会议用的纸和笔,会议现场有投影,如果需要纸质会议材料,请股东自行打印。

      3、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