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财务总监庄雨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庄雨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庄雨良先生的个人意见,接受其辞职申请,庄雨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庄雨良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庄雨良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将在公司财务部门任职。
庄雨良先生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8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监事会接到公司监事周建军先生和吴国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吴国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建军先生和吴国蛟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周建军先生和吴国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周建军先生和吴国蛟先生辞任监事职务以后,在公司担任的其他原有职务未发生变化。
周建军先生和吴国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监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9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该议案,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详情请见公司第2015-021号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第2015-021号公告。
三、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完善内控制度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该制度生效后,原《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融资决策制度》。该制度生效后,原《融资决策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剩余14.29%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包士金先生和包振华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详情请见公司第2015-022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以0元收购包士金先生所持有的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创发电”)14.29%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鑫创发电100%的股权。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2015-023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保本型、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蒋加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财务总监薪酬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新聘任的财务总监薪酬,具体如下:
■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第2015-024号公告。
议案主要内容:董事会提请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附件:蒋加平先生简历
蒋加平先生:男,1978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9月,历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江苏诺明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任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加入本公司,从事风电场项目筹备工作,自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成立后担任其监事。现同时兼任江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加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同意推举怀刚强先生出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推举谭建龙先生出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审议上述提案。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怀刚强先生:1974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于2009年1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资金部部长助理;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
谭建龙先生:197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分厂电气作业长;2011年8月加入公司,担任安全环保部副部长;2013年7月起,任公司模具厂厂长助理。
怀刚强先生和谭建龙先生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并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
以上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原章程作废,以修订后的新章程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剩余14.29%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名称: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4.29%股权;
交易金额和比例: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人民币0元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剩余14.29%股权;
本次收购虽为关联交易事项,但金额很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公司以零对价收购包士金先生所持有的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创发电”)14.29%股权。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江苏鑫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剩余14.29%股权的议案》。
以下为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收购的交易标的为包士金先生所持有的鑫创发电14.29%股权。鑫创发电为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风电场项目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那巷路8号
法定代表人:包士金
注册资本:人民币7亿元
实收资本:6000万元(均为公司出资)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风力发电站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风力发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的销售、安装;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股权结构:
■
截止2015年6月末,鑫创发电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
二、本次收购价格
截至目前,包士金先生尚未向鑫创发电实际出资,因此本次收购股权的对价定为0元。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收购为零对价收购,金额很小,而且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本次收购虽为关联交易事项,但金额很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其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资金,投资开展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2、通过进行适度稳健的资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处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5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0日 10点0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绮山路189号昊柏国际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0日
至2015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5年7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24日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其他代表。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股东可以采用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登记时间: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地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朱陶芸、孙婷
联系电话:0510-86157378
联系传真:0510-86017708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
邮政编码:214422
其他说明: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