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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编号:2015-05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下午2:4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于2015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嘉凯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2、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的议案;

      3、关于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918”。

      2.投票简称:“嘉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嘉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8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欧美中心B座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7376620

      传真:0571-87922209

      联系人:喻学斌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〇”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