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6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7月23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预案/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批准龙宇青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议案》
龙宇燃油于2013年与青吾(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吾上海”), 通过合资方式设立龙宇青吾(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青吾”)。龙宇青吾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龙宇青吾实收资本60%;青吾上海以现金方式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龙宇青吾实收资本40%。龙宇青吾的设立,设想是通过公司提供资金和平台支持,青吾上海提供业务资源和运营经验,双方优势互补、取得共赢。龙宇青吾董事长由公司委派,总经理由青吾上海委派。
龙宇青吾成立后,一直没有稳定的供应商和客户,业务没有规模化、常态化开展。2015年5月,公司发现龙宇青吾总经理有挪用资金嫌疑,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冻结并追回涉嫌被挪用的资金。目前,检察院已批捕涉嫌挪用资金的相关人员(均为青吾上海派至龙宇青吾人员)。
截至2015年7月13日(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日),龙宇青吾及其全资子公司非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2935万元(其中现金2043.5万元)。按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归属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761万元,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无重大损失。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批准龙宇青吾立即进入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注销。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7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龙宇燃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7月23日下午15: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荧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1、 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7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龙宇江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龙宇”)
● 本次担保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龙宇因营运资金之所需,拟向相关银行申请10,0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6年6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徐增增签署该等融资相关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本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因常州龙宇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常州龙宇,本公司现持有其 70%的股权,自然人黄大庆持有其 20%的股权,上海大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赋”)现持有其10%的股权。
注册地址:金坛市盐港中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刘策
经营范围:镍合金、铜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究、生产与销售;金属材料、钢材、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至 2015 年6月 30日,常州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408,543,612.38 元, 负债总额377,984,583.82元,净资产 30,559,028.56元,资产负债率92.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融资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董事长徐增增签署该等融资相关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6年6月。
四、董事会意见
常州龙宇为公司持有7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常州龙宇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比例,超过公司在常州龙宇的持股比例。常州龙宇的成立,为合资三方股东的优势资源整合,公司的资源优势之一是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可为合资公司获取运营资金提供必要保障。为常州龙宇提供担保,对保障其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必要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表决通过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