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40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发行87,052,499股、向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000,000股、向浙江浙科汇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3,000,000股、向浙江浙科美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00,000股、向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000,000股、向葛明发行32,820,371股、向张巧芳发行1,812,975股、向朱良发行1,329,208股、向羊贤根发行958,333股、向赵其良发行1,000,000股、向葛江明发行798,195股、向陆人良发行657,225股、向张运昌发行641,220股、向黄进发行343,275股、向蒋铁军发行191,666股、向胡亦军发行191,666股、向项银连发行185,150股、向张祝良发行175,566股、向羊荣文发行143,750股、向葛献军发行143,750股、向许保龙发行134,166股、向葛新达发行127,650股、向俞民平发行115,000股、向倪建华发行95,833股、向汪卫刚发行95,833股、向陆剑锋发行95,833股、向张玉萍发行95,833股、向张国灿发行95,545股、向陆朝荣发行89,316股、向陆志新发行82,704股、向童柏生发行76,666股、向许百宏发行57,500股、向叶春晖发行343,275股、向金显国发行47,916股、向沈庆洪发行47,916股、向夏彩云发行47,916股、向张柳明发行38,333股、向许玉铨发行38,333股、向王学军发行28,750股、向许树鑫发行28,750股、向张加良发行28,750股、向赵林华发行28,750股、向顾正洪发行28,750股、向张林虎发行19,16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155,499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 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5-041
债券代码:122230 债券简称:12沪海立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荣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44名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有杭州富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生电器”)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12,000万元;同时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7,3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26日和2015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
2015年6月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以2014年末股份总数667,744,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9日(A股)、2015年6月25日(B股),除息日为2015年6 月23日。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23日(A股)、2015年7月2日(B股)实施完毕。
三、本次交易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的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7.40元/股(7.40元/股=原发行价格7.50元/股-每股派息0.10 元);本次配套融资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7.81元/股(7.81元/股=原发行价格7.91元/股-每股派息0.10元)
四、本次交易股票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199,110,633股,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 量调整为151,351,351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7,759,282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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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其他事 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