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园区设计 公告编号:2015-049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23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2015-040号公告);并分别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公司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公司目前仍不能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的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相关各方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尽早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8月2日继续停牌。
同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发布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8月3日起继续停牌,最晚于2015 年9月22日复牌。若公司在2015年9月22日之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相关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提前申请股票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园区设计 公告编号:2015-050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由“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Suzhou Industrial Park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变更为“ARTS Group Co., Ltd”(上述名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四条作出相应修改,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均一并做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15-051的《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集团公司的议案》
同意以“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名称为“中衡设计集团”(英文名称:ARTS GROUP)(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8月12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园区设计 公告编号:2015-051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2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公司名称,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公司变更登记。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Industrial Park 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 Ltd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名称: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RTS Group Co., Ltd
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园区设计 公告编号:2015-052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93号园区设计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5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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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15年7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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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15年8月7日(周五)—2015年8月11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602256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sipdri.com
(5)邮政编码:215021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393号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工业园区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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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