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7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2015年7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如期召开,公司董事9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 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 至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0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1、会议审议事项提交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8上市地点
2.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10本次股票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8)议案:《关于拟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增资的议案》
3、议案1、2、3、4、6、7、8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见2015年7月21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09, 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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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5年8月12日15:00 至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燕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
邮编:21554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出席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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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填写“股数”
特此授权!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 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