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8版)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大丰)申丰奶牛场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7,632.20万元,资产净额4,506.66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4,367.87万元,净利润-293.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大丰鼎旺饲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大丰市海丰农场;法定代表人:沈伟平;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9年6月30日;经营范围:饲料(精料补充料)加工;饲料、农产品(除非包装种子)销售;饲料作物种植;农产品(除粮食、鲜茧)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大丰鼎旺饲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249.02万元,资产净额1,230.07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23,141.44万元,净利润14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大丰金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大丰市海丰农场;法定代表人:沈伟平;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月26日;经营范围:奶牛养殖;饲料销售;畜牧饲养技术开发、咨询、转让和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大丰金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80.45万元,资产净额434.43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7,566.86万元,净利润119.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名称: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县新海农场上海标准皮尺厂北边(新海农场3街坊1丘);法定代表人:黄晓风;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2月23日;经营范围:饲料(不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加工、销售,农产品(除专项规定)的收购、销售,农作物种植,农业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牛奶集团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40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4,547,557.68元,评估价值为5,525,693.13元,增值率为21.51%。
(2)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名称: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750号1幢6134室;法定代表人:姚晓明;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6年4月1日;经营范围:销售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石油制品(除专控)、农机设备、五金交电、建材、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国内货运代理,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上海泰杰实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41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87.50万元,评估价值为745.39万元,增值率为92.36%。
(3)天津市今日健康乳业有限公司30%股权
名称:天津市今日健康乳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立新园林场院内;法定代表人:许静;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6年4月3日;经营范围:灭菌乳、巴氏杀菌乳、酸牛乳、含乳饮料等乳及乳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鲜牛乳收购(只限办理有关手续用,不得生产经营);奶牛养殖;养殖草料种植、饲料销售;荷斯坦种公牛及种母牛养殖、销售;牛粪处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天津梦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9.5%股权,天津市梦得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29.5%股权;魏阿燕持有其11%股权。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9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天津市今日健康乳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497.23万元,评估价值为4,198.92万元,增值率为20.06%。
(4)济南申发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26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济南申发牧业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8,126,970.79元,评估价值为99,887,540.83元,增值率为27.85%。
(5)上海牛奶集团至江鲜奶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1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至江鲜奶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4,465,578.95元,评估价值为21,912,232.28元,增值率为51.48%。
(6)上海牛奶集团鸿星鲜奶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2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鸿星鲜奶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173,038.76元,评估价值为16,047,045.47元,增值率为43.62%。
(7)上海申星奶牛场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7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申星奶牛场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853,593.51元,评估价值为60,985,530.57元,增值率为19.92%。
(8)上海牛奶集团瀛博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5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瀛博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8,487,128.92元,评估价值为136,391,120.73元,增值率为25.72%。
(9)上海新乳奶牛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4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新乳奶牛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572,153.46元,评估价值为38,327,300.65元,增值率为39.01%。
(10)上海牛奶五四奶牛场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3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五四奶牛场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8,265,825.62元,评估价值为41,051,968.17元,增值率为45.24%。
(11)上海牛奶集团东海奶牛场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6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东海奶牛场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6,021,162.52元,评估价值为45,008,283.94元,增值率为24.95%。
(12)上海牛奶集团三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0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三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414,782.73元,评估价值为44,521,660.58元,增值率为46.38 %。
(13)上海牛奶集团(大丰)海丰奶牛场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27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大丰)海丰奶牛场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4,161,633.05元,评估价值为193,509,897.88元,增值率为69.51%。
(14)上海牛奶集团(大丰)申丰奶牛场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28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上海牛奶集团(大丰)申丰奶牛场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5,117,955.37元,评估价值为259,738,824.60元,增值率为147.09%。
(15)大丰鼎旺饲料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38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大丰鼎旺饲料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8,613,267.92元,评估价值为90,683,133.86元,增值率为2.34%。
(16)大丰金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根据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财瑞评报(2015)2029号”评估报告,截止2015年3月31日,大丰金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的牧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4,425,817.73元,评估价值为52,533,340.95元,增值率为18.25%。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由交易各方根据相应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基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
1、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1) 合同主体
荷斯坦牧业拟与牛奶集团签订收购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市今日健康乳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荷斯坦牧业拟与上海泰杰实业公司签订收购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牛奶集团和上海泰杰实业公司以下称为“转让方”)
(2) 产权交易的方式
转让方同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内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将各自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依法转让给荷斯坦牧业。
(3) 价款
荷斯坦牧业收购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5,525,693.13元,收购天津市今日健康乳业有限公司30%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4,198.92万元,收购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745.39万元。
(4) 合同的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自双方章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批准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2、资产收购协议
(1) 合同主体
荷斯坦牧业(以下简称“受让方”)拟与济南申发牧业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至江鲜奶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鸿星鲜奶有限公司、上海申星奶牛场、上海牛奶集团瀛博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上海新乳奶牛有限公司、上海牛奶五四奶牛场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东海奶牛场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三岛奶牛养殖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大丰)海丰奶牛场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大丰)申丰奶牛场有限公司、大丰鼎旺饲料有限公司、大丰金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资产收购协议》,收购其奶牛养殖业务相关资产。
(2) 资产转让的价格
资产收购的价格以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就标的资产备案通过的截止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准。
(3) 转让资产的交割
双方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就协议所列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双方应共同派员盘点验收,并就盘点验收结果签署交接确认书。盘点验收结果与协议所列标的资产的清单存在差异的,应以实际验收结果为准,双方应按实际验收结果调整转让价款,受让方应按交接确认书中载明的实际验收结果支付转让价款。
(4) 合同的生效
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自双方章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批准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合同的转让
荷斯坦牧业与济南申发牧业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大丰)海丰奶牛场有限公司、上海牛奶集团(大丰)申丰奶牛场有限公司、大丰鼎旺饲料有限公司、大丰金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的《资产收购协议》约定,因受让方正在注册设立一家控股子公司,转让方特此同意,受让方有权向其指定下属公司转让协议所有权利义务,届时各方应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二)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对方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基于相关交易各方目前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均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交易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奶价波动风险、环保风险、管理风险、牛只疫病和防疫风险。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下属荷斯坦牧业奶牛养殖资产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拓展,有利于将本公司打造成全产业链发展的乳品行业领先企业,有利于本公司发展优质奶源,确保食品安全以及控制成本,有利于上下游联动,促进本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鼎健饲料有限公司、上海冠牛经贸有限公司将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关联交易应当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书面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7月27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联委员甘春开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2015年7月27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7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联董事张崇建先生、甘春开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4月,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提案》。
2015年4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光明乳业国际与光明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光明食品国际签订了《关于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及其下属企业之托管协议》,光明食品国际委托光明乳业国际管理新加坡公司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及其所有下属企业的股权/权益,从而使光明乳业国际能够代理光明食品国际管理Tnuva Food Industries,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Association in Israel Ltd.。
2015年6月,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2015年6月,光明乳业国际与光明食品国际、光明食品新加坡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光明食品新加坡控股将其持有的新加坡公司新加坡公司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 Pte. Ltd. 100%的股权转让给光明乳业国际。
2015年7月,光明乳业国际与光明食品国际、光明食品新加坡控股签订《股权转让最终协议》。《股权转让最终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与本协议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生效后,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终止。
2015年7月,光明乳业国际与光明食品国际签订《关于BRIGHT FOOD SINGAPORE INVESTMENT及其下属企业之托管协议补充协议》,对原《托管协议》进行修改。
除上述交易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本公告涉及的关联方发生交易,本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2015-052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4日 下午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77号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4日
至201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提案5至提案8、提案14及提案15。详见2015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13。详见2015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案2至提案4、提案9至提案12。详见2015年7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 特别决议提案:1、2、3、4、5、6、7、8、9、10、11、12、15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1、2、3、4、5、6、7、8、9、10、11、12、13、14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2、3、4、5、6、9、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董事候选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他中介机构。
(四) 其他人员
五、 现场会议参会方法
(一)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
(二)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六、 会议登记方法
(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15 年 8 月 11日(周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三) 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四) 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七、 其他事项
(一) 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 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吴中路578号
联系人:沙 兵
联系电话:021-54584520转5506分机
传真:021-64013337
邮编:201103
(三) 会议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0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3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7月23日、7月24日、7月27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6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下属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拟向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公告。2015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光明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关于牧业资产相关合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目前上述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函证确认,光明集团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