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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27日、2015年7月28日、2015年7月2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披露了《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38)和《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2015—039),同意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6,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授权董事长与上述两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独立董事对此项担保出具了独立意见。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