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86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7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6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通过。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87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于2015年7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30日复牌。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5-088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作简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佳”)与绿地集团上海青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青浦”)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合作开发昆山市花桥开发区地块编号为2014-0102号的“昆山花桥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梅浦河东侧”项目。绿地青浦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苏州创佳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苏州创佳与绿地青浦分别占项目公司40%和60%的股权。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合作均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合作均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作情况概述
1、苏州创佳与绿地青浦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绿地青浦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向苏州创佳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完成后,苏州创佳与绿地青浦分别占项目公司40%和60%的股权。;
2、本次合作的交易金额在董事长的审批权限以内;
3、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合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合作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合作开发的项目及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合作开发的项目情况
本次合作开发的昆山市花桥开发区编号为2014-0102号地块,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开发区绿地大道北侧、梅浦河东侧,出让面积为7.97万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地上2.0—2.5,地下0.5—1.0,土地用途为住宅。
2、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绿地集团上海青浦置业有限公司
住 所:青浦区白鹤镇鹤祥路1号H-80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室内装潢,物业管理,销售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除专控)、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费军
注册资本:33,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15日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在合作开发协议签署后,苏州创佳先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绿地青浦同意用增资扩股的方式实现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在项目公司中的占股。
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股权结构变更为:
(1)苏州创佳持有项目公司4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2)绿地青浦持有项目公司6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
2、绿地青浦同意按60%股权比例将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给苏州创佳,苏州创佳保证绿地青浦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只用于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支付,不挪作他用。
3、项目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人,苏州创佳委派2位,绿地青浦委派3位。董事长由绿地青浦在委派的董事中指定。项目公司所有事项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4、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所有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5、项目公司按各方持股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四、合作开发对公司的影响
合作开发拓展了公司对外合作的空间,有利于分散项目投资的风险,对公司整体战略实施、提升经济效益具有促进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绿地&新城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