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2015年7月10日起,拟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3万元。
截至2015年7月29日,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共计29300股,交易金额24.2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详细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增持前持股数(股) | ||
| 耿莉萍 | 董事长 | 0 | 4500 | 36715 |
| 朱 寅 | 董事/总经理 | 0 | 4500 | 37990 |
| 陈锦山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3000 | 25287 |
| 余守旗 | 副总经理 | 0 | 2500 | 21700 |
| 邓 斌 | 副总经理 | 0 | 2200 | 17578 |
| 黄 玮 | 副总经理 | 0 | 2300 | 19021 |
| 原增胜 | 副总经理 | 0 | 2700 | 21033 |
| 申树旺 | 党委副书记 | 0 | 2300 | 19251 |
| 郑 璇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0 | 2300 | 19200 |
| 赵 旭 | 总经理助理 | 0 | 1700 | 14280 |
| 袁福祥 | 总经理助理 | 0 | 1300 | 10530 |
| 合计 | 0 | 29300 | 242585 |
二、本次增持股票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是完全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判断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所作出的决策。增持计划完成之后,可进一步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未来长期的稳健发展。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所需资金均为自筹取得。
三、本次增持股票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四、参与本次增持的管理人员做出的承诺
参与本次增持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结束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标准集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准集团”)《关于增持标准股份股票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7月8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精神以及本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一、增持进展情况:
标准集团已于2015年7 月28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60万股,成交净额509万元,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的0.173%。本次增持前标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45,824,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45%。上述两者合计146,424,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18%。
二、标准集团后续增持计划:
标准集团计划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自2015年7月10日三个月内起增持金额不低于16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的股份)。
三、其他事项:
(一)标准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标准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