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7月29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二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汇鸿集团”)后,整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适应未来发展战略,促进今后更好的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影响力,拟将公司名称由目前的“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JIANGSU HIGH HOPE CORPORATION”拟变更为“JIANGSU HIGH HOPE INTERNATIONAL GROUP CORPORATION”(最终以工商部门审核为准)。公司证券简称由“汇鸿股份”拟变更为“汇鸿集团”,证券代码不变。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公司原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HIGH HOPE CORPORATION
拟将该部分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JIANGSU HIGH HOPE INTERNATIONAL GROUP CORPORATION
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审核为准。
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下午14时,地点为南京市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本公司20楼会议室。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4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4日 14:00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4日
至2015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请见2015年7月30日公司刊登于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A股 | 600981 | 汇鸿股份 | 2015/8/7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登记地点:公司投资发展部
通讯地址:南京市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10002
传真:025-86895395
(三)登记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15年8月11日下午4:30 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 14:00 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648112
传真:025-86895395
联系人:王胜华、金丽丽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