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39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和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近日,新世纪公司合共办理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3%)的解除质押手续。新世纪公司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2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37%)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股份质押期限为期18个月,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新世纪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5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8%)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为期二年,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新世纪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12%)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期限为期一年,该项质押登记手续已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1,2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6,753,9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357,3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29,56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4,67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8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78%。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