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2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5--063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2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集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7月28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2日
6、主持人:公司董事班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45,872,6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671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868,3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669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有1人,代表股份数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20%。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董事补选的议案》
1、选举王树先生为公司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45,868,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06%;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其中: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868,370股,占出席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倩律师、伍怡律师
3、结论性意见:湖北金环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5—06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审核。
根据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615,证券简称:湖北金环)自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收到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