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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华融渝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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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瑞普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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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武汉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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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宁波博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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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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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深圳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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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李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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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杨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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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李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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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李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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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赵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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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崔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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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一亿捌仟万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珠海钰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信息:珠海沁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限责任)、珠海晟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三塘村22号504单元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提供与投资相关的服务。(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
(三)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陆拾亿圆整人民币
住 所: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安徽投资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张春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铁路投资、开发、管理及服务,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
(四)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五)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武汉金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仟壹佰万元整
住 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456号光谷国际B座702室
法定代表人:赵东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对节能环保行业的投资。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股份结构变化
本次发行前,凯迪电力总股本为943,308,800股,本次合计发行普通股563,983,572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507,292,372股。本次发行前后凯迪电力的股份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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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6月15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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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7月20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日),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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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阳光凯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8.49%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由于阳光凯迪上层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上市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阳光凯迪仍将直接持有本公司36.48%的股份。本次交易后,阳光凯迪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仍为无实际控制人,本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对象中,不包含凯迪电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本次发行未发生凯迪电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的变动。
四、本次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止2014年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较重组前增长了1,575,458.40万元,增长幅度为111.10%,资产规模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一方面本次林地资源的注入导致以存货列示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本次重组注入大量已投产、在建电厂引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金额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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