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和
费率优惠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5年8月5日起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中欧新动力混合(LOF),基金代码:166009)的转换、定投和费率优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日常转换业务
1.1 适用范围
本次开通公司旗下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6009)与下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
注: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也同样适用。
1.2 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1.3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1.4 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目前场内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剩余基金份额余额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当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如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不高于(含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投资者可以发起多笔基金转换交易,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开通、转换方式、费率标准及具体计算公式等以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为准,或由本公司另行确定后予以公告。
(4)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2、定投业务
2.1开通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
2.2 定投业务安排
(1)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上述各代销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定投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中欧新动力混合(LOF)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中欧新动力混合(LOF)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3)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对应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各代销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4)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申购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3、费率优惠优惠业务:
3.1 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3.1.1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适用基金销售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1.2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8月5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1.3申购费率优惠业务安排
投资者通过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的网上交易方式和手机客户端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前述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前述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前述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渠道申购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 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低 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柜台申购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手机客户端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官网或官方淘宝店铺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前述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柜台和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前述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电话委托方式申购享有5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申购费率优惠细则和持续时间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3.2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
3.2.1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适用基金销售机构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2.2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8月5日起持续进行,具体结束时间以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3.2.3定投申购费率优惠业务安排
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渠道定投本基金, 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方式定投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方式定投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柜台定投申购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的网上交易方式和手机客户端定投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方式定投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通过柜台定投申购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原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手机客户端定投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柜台和网上交易方式定投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柜台、网上交易方式和手机客户端定投申购本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具体定投费率优惠细则和持续时间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4、之前已开通相关业务的基金,其业务将持续开展。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纯债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纯债A份额(以下简称“纯债A”)年约定收益率的约定:
纯债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其中,纯债A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其后纯债A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纯债A的约定年收益率,纯债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纯债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鉴于2015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00%,因此纯债A在此次开放日后的约定收益率为3.25%(=2.00%+1.25%)。
投资者也可登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 月3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系统
通联支付渠道实施费率优惠调整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4日期间,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网上直销平台使用通联支付渠道申购旗下部分基金所适用的费率优惠由原折后费率0.6%、0.9%统一调整为折后费率0.3%。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兴业银行的借记卡且通过通联支付渠道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中欧基金旗下开通网上交易的开放式基金。
三、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为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14日,即自2015年8月15日起恢复原折后费率0.6%、0.9%的优惠(原费率优惠情况请参见2015年7月27日披露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系统开通通联支付渠道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三、费率优惠调整
投资者持有上述银行借记卡且通过通联支付渠道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通过费率打折来实现折后费率为0.3%的优惠,若享有前述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3%,则按0.3%执行;如原费率不高于0.3%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将不享受费率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的前端申购,不适用于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
四、重要提示
1、若上述渠道支持的银行卡范围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届时更新网上直销系统的相关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2、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交易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等文件,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3、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谨慎投资。
4、 本公告有关基金交易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欧基金官网:www.zo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9700(长途免费)、021-68609700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