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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5-047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5-048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已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雨立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5-049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3号文件《关于核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00万股。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至2014年10月29日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00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4年10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71124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1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浦益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承德道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北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人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11月24日,公司第二次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募集项目对资金的实际使用需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款已提前归还1,000.00万元,上述归还资金已于2015年6月29日划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款累计已归还1,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能够保障募集项目按计划使用需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 月30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5-05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杜梅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杜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李国杰先生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聂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聂华先生的简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已取得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同意董事会聘任聂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杜梅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出色工作和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件:聂华简历

      聂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3年,北京科技大学工学硕士,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国家智能计算机研究开发中心。1998年加入曙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原名称:北京曙光天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1年加入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历任技术支持部总经理、产品中心总经理、产品技术总监、副总裁。2006年加入天津曙光计算机产业有限公司(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历任董事、副总裁。2011年1月至今任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