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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证券代码:002773    公告编号:2015-018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8月6日(星期四)10: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5日15:00至2015年8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参见本通知附件1。)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31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7、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8号成都郦湾国际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6.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进行登记;

      (3)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

      (4)股东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其他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4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证明资料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说明: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773”。

      2、投票简称:“康弘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康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及技术问题请咨询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供应商。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钟建军、邓康

      联系电话:028-87502055

      传真:028-87513956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6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36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3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会回执

      本人(公司)拟参加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