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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5-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0日上午09:30开市起停牌。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于2015 年4月21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于2015年4月27日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于2015年5月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于2015年5月1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于2015年5月1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于2015年5月26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于2015年6月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于2015年6月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于2015年6月16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于2015年6月24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于2015年7月1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于2015年7月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于2015年7月1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于2015年7月22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于2015年7月29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公司最初承诺争取不晚于2015年6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信息,并承诺争取公司股票最晚于2015年6月4日恢复交易。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于2015年6月2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申请延期复牌,并承诺争取在2015年8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抓紧对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股票原计划于2015年8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并购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包括标的公司股权调整涉及江苏省商务部门的审批,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预计于2015年9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和一家商业保理公司的100%股权(包括直接股东和间接股东合计持有),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为准。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等各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初步方案、原则等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与各方已经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制定了时间进度表,公司、交易对方和各中介机构按照时间进度表进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并准备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包括重组报告书在内的各类文件。

      三、申请延期复牌原因

      根据公司2015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5年8月4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并购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业务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包括标的公司股权调整涉及江苏省商务部门的审批,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要与有关方面进行持续沟通,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8月4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文件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购买资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公司与有关各方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最晚将在2015年9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7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其他说明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在停牌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