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简称:思美传媒,证券代码:002712)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31、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2015年7月3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工作正在正常进行中。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
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 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预计公司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00%至50.00%,变动区间为 3,194.26万元~4,791.39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维持在此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2、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特别风险提示”部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