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5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4日,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控股”)通知,物美控股及其子公司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物流信息中心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北京物流信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2015年8月4日,物美控股及北京物流信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1,711,489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7586 %。本次增持前,物美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7,689,45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北京物流信息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物美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9,373,945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7466%,北京物流信息持有公司股份27,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012%。截止2015年8月4日, 物美控股及北京物流信息合计持有公司69,400,945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0.7586%。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的目的:
1、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号召协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基于对本公司核心业务长远目标的信心。
包括本次增持在内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