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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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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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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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发电装机容量保持快速增长,火电利用小时同比降幅扩大,生产经营形势严峻。在煤炭需求放缓、过剩产能难以消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煤价仍持续处于低位。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发挥核心优势,积极应对电力市场变化,抓住煤炭价格持续低位的有利时机,抢发电量,控制成本,不断完善平台化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前期及基建项目稳步推进,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投资经营指标。
1、生产经营持续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经营业绩持续稳定。截至2015年6月30日,累积完成发电量183.69亿千瓦时;完成供热量823.88万吉焦;实现营业收入51.68亿元,同比降低15.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91亿元,同比降低10.94%。
2、前期项目和基建项目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发电项目涿州热电、吕临发电、五间房项目获得核准。中宁项目各项支持性文件的落实工作取得进展。此外,公司根据电力项目投产目标,积极推进基建工作,有序开展十堰热电等已核准项目建设进程。
3、积极推进发行可转债进度
报告期内,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用于公司控股十堰热电项目及参股公司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电厂五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该事项已通过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公司将继续全力做好此次发行申报,力争早日获得核准并完成发行。
4、节能减排持续深化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目标管理、动态对标,重视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深化节能技术改造和设备治理,能耗水平持续下降,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2015年下半年,随着各项稳增长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宏观经济企稳,或将拉动用电量的增长,并带动煤炭消费回升。公司将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抢发电量,严控成本,提升盈利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做好安全生产。继续坚持安全生产不放松,持续优化生产指标,以安全生产促企业稳定、促业绩提升。
2、抓好抢发电量。继续坚持把抢发电量作为经营突破、业绩提升的重中之重,争取公司发电企业利用小时不低于所在区域同类机组平均水平。
3、坚持节能减排。保证公司按计划完成环保改造工程,大力推进降耗改造和节能管理,确保能耗水平持续下降、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4、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基建工作,加强建设成本、质量管控,加快前期及在建项目进程。
5、合理安排资金筹措。积极推进可转债发行及各项融资工作,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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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售电量、电价同比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因售电量减少以及标煤单价的降低,同比燃煤费用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康巴什热电进入生产经营摊销开办费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融资规模同比降低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售电量降低,收到的售电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规模减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经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该事项已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并于2015 年7 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09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面临宏观经济趋缓,火电利用小时同比降幅扩大的严峻形势,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抢发电量,另一方面抓住煤炭价格保持低位的有利契机,通过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强燃料管理,加强煤质管理等措施,保持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83.69亿千瓦时、供热量823.88万吉焦、营业收入51.68亿元、利润总额完成16.5亿元。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抢发电量,严控成本,强化内部管理,做好基建投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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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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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规模化和装备优势。目前,公司运营可控装机容量730万千瓦,上半年实现发电量183.69亿千瓦时,同时河北涿州热电项目、山西呂临发电项目、湖北十堰热电、内蒙古五间房项目分别获得当地发改委核准批复,宁夏中宁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规模化优势正逐步加强。公司电源结构以火电机组为主,大部分为新近投产、部分兼供热的新型机火力发电机组,资产优良设备出力足,这使得公司在环保和发电效率方面都处于行业的领先地位,平均煤耗、厂用电率、水耗等技术指标达到业内领先。
2、所属电厂区域布局优势。公司主要电力资产处于北京、内蒙古、山西、宁夏等大型煤电基地及附近,部分主力电厂是"西电东送"重点项目,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相对有保障,公司整体对外部经营环境如煤价、电价、区域用电负荷的变化风险抵御能力较强,竞争优势明显。同时临近煤炭资源丰富地区,煤炭供给和成本相对能有效保障。
3、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势。作为上交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上市公司,目前公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之间相互制衡、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公司完善健全的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4、企业管理、技术、人才优势。公司已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忠于京能事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综合人才团队。管理团队拥有全面行业知识和技术,能紧跟电力行业新发展趋势和把握市场商机,能制定全面商业策略,评估及管理风险,执行管理及生产计划并提升整体利润,从而提高公司价值。
5、融资能力优势。公司积累了良好的市场信誉,公司将继续发挥上市平台优势,利用公司AAA 级评级,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助力公司发展,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27,297.50万元,上年同期为28,800.00万元,同比降低5.22%。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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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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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2014年9月11日对2013年9月11日发放给联营企业-长治市欣隆煤矸石电厂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2014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0日,展期利率6.36%,该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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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上述非募集资金项目均已按规定履行公司决策程序并对外披露(详见公司公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财会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5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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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5-41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7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
2015年8月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董事郭明星、刘海峡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5-42
证券代码:122319 证券简称:13京能02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下属企业资金需求,优化其债务结构,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隆发电)、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华宁热电)、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康巴什热电)、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岱海发电)、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玉发电)、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京泰发电)、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宁东发电),共7家控股子公司拟向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京能租赁)办理总金额为8.5亿元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上述7家控股子公司拟分别以其所拥有的部分设备资产作为融资标的物,采取售后回租方式,向京能租赁融入8.5亿元资金。年租赁利息为固定利率3.4515%(含税),租赁期限3 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采取不等额本金按季支付租金方式。租赁期满后,公司上述7家控股子公司均以10000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
因公司与京能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京能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 1 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30,758.00万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05 月 05 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租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资产总额:1,862,805,979.92 元,净资产:315,946,579.04 元,
2014 年度营业收入:49,616,802.19 元,净利润:8,366,579.04 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7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作为承租人主体,将其分别所拥有的部分设备资产以总金额为8.5亿元出售给京能租赁,然后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各控股子公司均以10000元人民币购回上述租赁设备所有权。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上述7家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设备资产
2、融资金额:8.5亿元(总金额),其中:京隆发电2亿元,华宁热电1.5亿元,其余5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1亿元。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公司上述7家控股子公司将其分别所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京能租赁有限公司, 各家控股子公司继续对租赁物保留占有、使用权利。
在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各控股子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各家分别按留购价格 10000 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赁担保:无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由租赁物成本与租赁利息构成,其中,租赁物成本为本次融资租赁购买租赁物价款8.5亿元与相关方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之和,租金利息按本金余额计算,年租赁利息为固定利率3.4515%(含税)。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共12期。
7、租赁手续费:无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分别按留购价格 10000 元人民币购回融资标的物。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方案符合国有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降本增效、提升盈利水平,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事项,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