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ST建机 公告编号:2015-04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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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黄明先生、独立董事李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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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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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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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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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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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2、3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135,312,883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斌、贺伟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股票代码:600984 股票简称:*ST建机 编号:2015-050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柴昭一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49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柴昭一发行64,120,000股股份、向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0,520,000股股份、向广州力鼎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000,000股股份、向上海晋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631,600股股份、向上海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500,000股股份、向上海建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410,000股股份、向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825,600股股份、向柴效增发行6,992,000股股份、向上海诚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600,000股股份、向上海力鼎财富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450,000股股份、向上海卉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6,400,000股股份、向上海合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294,000股股份、向肖向青发行6,006,000股股份、向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000,000股股份、向上海九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000,000股股份、向王栋发行3,582,400股股份、向上海百瑞力鼎创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71,400股股份、向上海力鼎明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571,400股股份、向程曦发行3,508,000股股份、向广州力鼎恒益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500,000股股份、向上海建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000,000股股份、向上海一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770,000股股份、向包忠平发行2,380,000股股份、向王琴生发行2,370,000股股份、向顾龙发行2,200,000股股份、向耿洪彬发行2,200,000股股份、向王运发行2,097,600股股份、向宗凤贯发行2,000,000股股份、向上海全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行2,000,000股股份、向孟庆军发行1,680,000股股份、向高奇龙发行1,500,000股股份、向朱雪英发行1,380,000股股份、向丁华发行1,120,000股股份、向张占奇发行1,050,000股股份、向王敬东发行1,000,000股股份、向邓哲发行820,000股股份、向黄平发行800,000股股份、向杨利发行760,000股股份、向陈荆州发行700,000股股份、向孙光利发行680,000股股份、向张瑞新发行600,000股股份、向黄健发行600,000股股份、向深圳汇贤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0,000股股份、向蒲全廷发行550,000股股份、向王长颖发行432,000股股份、向檀时全发行400,000股股份、向何春笋发行400,000股股份、向汪许林发行200,000股股份、向蒙智峰发行180,000股股份、向蒋云良发行48,000股股份、向王志荣发行26,801,633股股份、向北京宝金嘉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7,123,363股股份、向刘丽萍发行4,560,779股股份、向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发行3,329,245股股份、向熊汝银发行2,590,131股股份、向康万雄发行2,590,131股股份、向陈湘发行2,590,131股股份、向陈玉芬发行2,590,131股股份、向王华君发行1,236,215股股份、向柳光跃发行618,107股股份、向杨正玉发行618,107股股份、向吴红梅发行618,107股股份、向卿萍发行618,107股股份、向倪先见发行517,613股股份、向李金朝发行457,042股股份、向邹跃志发行399,22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7,950,13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