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5-02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深圳
吉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最高人民法院 (2009)民二终字第117号民事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383号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监督。
案件的基本情况、终审判决结果、申请再审及再审裁定结果等事
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28日、2014年11月4日、201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重大诉讼判决公告》、《关于签订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的公告》及《重大诉讼裁定结果公告》。
二、 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高检控民
受【2015】48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经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司就上述案件提出的申请监督符合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目前暂时
无法判断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高检控民受【2015】48
号《民事监督案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