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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2015-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2)杨鑫鑫先生继续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与廖发达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更名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协商相关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旗下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更名。

      现将有关更名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策略优选混合”。

      二、将“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

      三、将“华安逆向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逆向策略混合”。

      四、将“华安安信消费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安信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安信消费混合”。

      五、将“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生态优先混合”。

      六、将“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宏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宏利混合”。

      七、将“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核心优选混合”。

      八、将“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升级主题混合”。

      九、将“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科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科技动力混合”。

      十、将“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对应基金简称更名为“华安行业轮动混合”。

      此外,根据上述更名,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托管协议等文件的基金名称、基金类别、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描述等内容进行修订和更新。

      上述更名不改变基金投资范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更名自2015年8月6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4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利亚德(股票代码:300296)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基,基础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A)、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股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5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中证证券份额、华安中证证券A份额、华安中证证券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券股A与证券股B的上市交易和华安中证证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