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47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合作协议书”的签署不会对捷顺科技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中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响应国家智慧城市建设,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整合各自在自身行业的优势资源,联合打造智慧社区综合解决方案并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落地,共同服务于全国物业社区,提升物业管理能力,为社区业主打造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生活体验环境,实现和谐社区,为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贡献力量。为了达到以上目标,经协商,双方确定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紧密的合作:
1、双方确定携手在社区内将物业管理、业主的刚需应用与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丰富的线上线下应用相结合,打造出一套智能化的、标准的智慧社区综合解决方案并迅速推广,引领全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方向。
2、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进行各自系统的升级改造,并与对方系统进行对接整合,在卡、平台、数据、商户、服务等方面形成紧密的优势互补合作,在满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实现双方之间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共享、终端设备及收单通道共享、数据共享及卡合作等业务。
3、双方在合作范围内向对方开放自身的优势资源,并给与对方最为优惠的合作条件,以让对方能够在相应的领域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共赢。
双方共同约定:
1、双方承诺相互视对方为己方在对方领域内最为优先的合作伙伴,并给与对方在对方领域内最为优惠的合作条件。
2、双方承诺各自成立专门的技术团队,优先投入技术资源尽快完成双方的系统对接,确保双方的合作项目尽快落地。
3、民生银行依靠自身完善的金融网络环境、丰富的金融服务和庞大的终端数量以及商户资源,丰富捷顺科技智慧社区建设的服务内容,提升捷顺科技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业主体验感和便捷性。
4、捷顺科技依靠自身强大的方案整合能力、丰富的社区一卡通产品线、强大的推广团队和庞大的业主资源,为民生银行的社区金融战略提供增加民生银行卡行业应用体验、加大民生银行社区银行卡发卡量、节约社区金融推广成本、实现民生银行对用户的精准定位等帮助和服务,加快推进民生银行社区金融的战略布局。
5、为保障双方之间的对接合作能够顺利展开,双方共同约定设立联合协调机制,分别成立商务对接组、技术对接组和培训对接组,对双方合作过程中的进度、问题等进行检视沟通。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次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定和实施,通过整合合作双方在自身行业内的优势资源,将在全国范围内联合打造智慧社区综合解决方案并推广落地,为社区业主打造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生活体验环境,促进社区金融业务发展。并将加快公司智慧社区的建设和落地,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战略升级。
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