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4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上午9:3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春英先生、独立董事徐政先生、王苏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上午11:00在深圳高新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监事黄文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0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89,042.50万元于2010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验资专户,账号6012700004761。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6,796,814.09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 418号《验资报告》。
2、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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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278,370,270.73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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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财产品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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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投资于精密空调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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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截止201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7,131.09万元,比承诺募集资金总额多出1,851.09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