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63 公司简称:空港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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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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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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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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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董事会按照2015年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297.00万元,同比下降30.66%;实现利润总额2,154.68万元,同比下降46.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13万元,同比下降59.98%。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7,031.91万元,同比下降3.6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78,520.47万元,同比下降1.70%。
1、贯彻落实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控成果实施为重心,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制度及流程要求,对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进行梳理、优化,促进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制定《2015年上半年内控执行情况测试预案》,并深入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前决策、审批手续的办理,关联交易的管理,报批事项的审批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内控成果的实施,确实起到了指导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作用。
2、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开展
(1)园区开发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园区开发建设业务开展,完成空港C区一期开发土地中总占地面积约191.03亩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开展总占地面积约127.33亩的空港C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手续办理工作;推进总占地面积约797亩的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北侧工业用地土地上市准备工作,开展入市成本的审计工作;通过与地块所在地政府招商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总占地面积约为261.99亩的空港木林高端制造业基地一期开发土地、北小营宏大二三产业基地内总占地面积约为274.91亩土地的落户项目招商推介工作;开展总占地面积约为506.85亩的空港木林高端制造业基地二期开发土地的一级开发方案设计工作。
(2)工业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天保恒瑞口岸物流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已经顺利封顶。为加快空港企业园销售进度,天瑞置业与业内知名的五家房地产代理公司达成市场推广协议,同时通过在航空杂志、微信群投放广告等方式加大空港企业园的宣传力度,拓展销售渠道。
(3)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降低成本为中心推动建筑施工板块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开复工总面积约54万平方米。对于建筑工程业务,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模式,严把质量和安全关,推行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各建筑分公司成本、财务独立核算,从工程承建到工程款催缴均各负其责,使得经营决策效率不断提高。
(4)物业管理与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园区软硬环境建设水平,物业分公司、天地物业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与客户交流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标准化工业厂及公寓楼等持有型物业的推广力度,变被动营销为主动营销,建立项目跟踪制度,争取更多既定客户及潜在客户,不断提高物业出租率,以确保长期稳定收益。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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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板块和房产销售板块收入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收入下降导致成本相应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广告宣传费比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职工薪酬比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带息债务的加权平均占用时间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支付了项目合作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3.1.1.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①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01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5年6月1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5年7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6月11日、6月20日、7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5-024、临2015-034、临2015-036、临2015-040的公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2015年6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0月28日、2015年6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编号为临2014-027、临2014-030和临2015-038的公告。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计划进展情况详见“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其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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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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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园区土地开发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受土地开发业务的特殊性影响,上年同期没有达到入市条件的土地,导致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房产销售收入下降所致;建筑施工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完工结算项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1.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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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充分挖掘、利用毗邻首都国际机场地缘优势,按照“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水平、开发高效率”的发展原则,推动旗下各园区及周边地区向“空港城”的迈进,协力顺义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公司适时顺应临空地产发展动向,及时优化调整业务结构,目前已经形成园区开发建设、工业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物业经营管理四大业务模块。在发展方向和定位上,以园区的开发建设为基础,通过加大房地产开发力度、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增持优质物业,实现土地资本、科技资本与金融资本相融合,保持土地开发业务稳定增长,促进建筑施工业务的规模增长,大力拓展优质物业增值业务,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临空产业地产,从而全面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临空地产的研究、开发、建设、运营各个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产业地产特别是在临空产业地产同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3.1.4投资状况分析
3.1.4.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466.57万元,比期初483.96万元下降3.59%。
被投资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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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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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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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1.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0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0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修订或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准则。
4.1.2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新修订或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采用的新会计政策为财务部于2014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及2014年7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准则仍采用财务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对公司的影响: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5)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4.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4 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田建国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7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5-04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田建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计划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2年。公司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提供担保。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国先生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公司计划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和2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田建国先生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