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63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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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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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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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济环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面临压力与转机并存,经过上下全体员工努力,公司正逐步迈入缓慢增长且更加平衡和持续化的增长轨道,但是未能达到公司年初制定的既定目标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展公司主营反光材料业务的生产经营及销售,保证产品生产、销售良性平稳运行,为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公司积极推进“年产3000万平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设备选购、员工招聘等后续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0,163,193.29元,同比上升5.55%,实现利润总额 26,938,016.68 元,同比上升106.4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68,012.72元,同比上升83.0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02,276,147.86元,比年初上升4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3,251,594.50元,比年初上升49.69%。
(二)总体经营情况
1、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00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平稳运行,实现产能的平稳有序释放,满足公司产品销量增长的需要。
2、公司“年产12000万平方米离型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平稳运行,逐步释放产能,产能的释放除满足企业自身生产反光材料所需原材料离型纸供应并实现对外销售,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365.3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94%。此外,公司已投入使用的年产15000吨高性能树脂生产线项目报告期有效的保障了关键原材料的供应,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强化核心原材料的技术保密,提升公司竞争力。
3、公司积极推进由全资子公司道明光电科技实施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基础建设、设备选购、人员招聘等后续工作。目前道明光电科技厂房等主体建设基本完成,其中微棱镜型反光膜项目主要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处于调试阶段,;锂电池包装膜项目和高性能光学膜项目相关主体设备已如期到货将尽快安装调试;下半年,公司将加快推进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及食堂内部装修装饰,以及尽快完成所有厂房和办公楼等附属建筑的外立面粉刷工作、厂区绿化和道路等附属工程完善工作。
4、截至报告期末,经过公司研发中心科研人员多年的努力,公司共获得授予专利7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道明光电共获得授予专利16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龙游道明共获得授予专利29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通过自主创新,开发了多项高新技术新产品。
5、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技术开发与投入,侧重光学设计、超精密微加工和模具开发、锂电池包装膜技术研发等。目前,公司锂电池包装膜目前已实现中试并积极对外送样检测,根据目前送至部分电芯厂商试样验证,获得良好的初步反馈,公司铝塑膜各项性能指标与国外品牌同类产品性能较一致,各项性能指标都达到或超过了行业内公认的技术性能要求。同时,公司年初已积极送样至大型电芯厂商验证,进一步推进产品认证并逐步进入实际销售阶段。
6、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8,518,5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999,93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639,938.80元,将全部用于全资子公司道明光电科技实施的年产3,000万平方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使得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得以大幅提高,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7、报告期内,公司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在坚持制度化建设,将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融于企业运作过程中,公司取得较大成效。报告期内,NC项目组完成了整个ERP项目二期的上线实施工作,在龙游道明和道明新材料两家公司完成了生产制造、品质管理、成本核算、设备管理等四大模块的成功应用与上线实施。两家公司能够透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生产自动排产,系统进行物料需求规划。车间能够按工令单及BOM表标准进行生产领料,能够进行工艺路线及标准工时的管理。
通过品质管理实现来料检验相关系统管控,供应商送货根据品质检验结果进行入库。对供应商能够进行有效评估及质量管控。成品入库检验及在库检验能够透过系统进行管控,对公司品质管理有较大提升。
财务能够按工令单进行成本核算,公司被评选为衢州市信息化示范企业,入选为2015年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6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2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其中参与通讯表决董事4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上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的议案》
公司已在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0188992807007923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道明光电“年产3000万平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为股东获取更大收益,根据募集资金预计使用时间,公司拟以存单方式在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存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元,期限为3个月。
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上述存单不做质押。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6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下午14: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5年7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育民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对本报告无异议。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