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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5-10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102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7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谢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ofo.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2日17:0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D、登记地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3、投票当日,“恒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为:

      (1)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金振声 范雪梅

      联系电话:028-85950202

      传真电话:028-85950552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八日

      附件: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 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

      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