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五年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在北戴河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罗克思董事委托魏德勇董事、任志强董事委托张杰董事、李晓慧独立董事委托郑新立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47亿元(风险敞口),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提名马德汗先生(Frans Johan Maria Robert de Mandt)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马德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马德汗先生简历:
马德汗(Johan de Mandt,全名Frans Johan Maria Robert de Mandt)先生,荷兰国籍,1966年出生。马德汗先生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ING全球零售信用风险总监,2010年3月至2014年4月任ING直销银行信用风险总监,2005年5月至2010年2月任ING直销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信用风险管理部信用风险高级经理,1997年2月至2005年4月任ING银行结构性融资部电力设施融资主管,1993年4月至1997年1月任KEMA NEDERLAND公司工业能源系统部职员,1992年6月1992年10月任比利时Balak Metaal bescherming公司兼职生产计划经理。马德汗先生1991年毕业于埃因霍温科技大学,获工业工程和管理科学学位,1996年毕业于荷兰蒂尔堡大学,获商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 1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2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8月7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47亿元(风险敞口),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行监事吴晓球兼任中信证券独立董事,中信证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中信证券授信47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报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中信证券于1995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110.17亿元,股本110.17 亿股(其中A 股98.39 亿股,H 股 11.78亿股)。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是由财政部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
中信证券是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第一批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在证券行业属龙头企业,是中国领先的全功能型投资银行,其投行业务、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在同业处于领先地位,监管评级为A类AA级。
2014年末,中信证券资产总额为4796亿元,净资产1011亿元。2014年实现收入292亿元,同比增长81%;净利润119亿元,同比增长125%。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中信证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中信证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