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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2015-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5-7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徐工机械)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5年8月8日(星期六)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王一江先生、刘俊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陆川先生、陈开成先生、林爱梅女士、薛一平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5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5-80的公告。

      二、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江苏苏亚)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与江苏苏亚协商,2015年年报审计业务的报酬为135万元(含增值税),2015年年报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报酬为52万元(含增值税),2015年半年报(如需要)审计业务的报酬为56万元(含增值税),其人员执行上述审计业务所发生的膳宿、交通等差旅费用由江苏苏亚自行承担。

      表决情况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通知。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2015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15-81的公告。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

      鉴于此,同意《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5年8月11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俊 陈开成 林爱梅 薛一平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5-8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徐工环境技术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为把握国家巨量投入环境治理产业的历史性机遇,以强投入力促转型调整和盈利基本面构筑,培育打造公司工程机械之外的战略新业态。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简称徐工环境),从事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及其他污染治理相关工程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环卫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环保机械工程施工;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等业务。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徐工环境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尚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二、投资主体

      本次投资无其他投资主体,由公司拟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徐工环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名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104 国道北延段东侧

      经营范围:提供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包括但不限于盐碱地治理、沙漠化治理、塌陷区综合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贫瘠土壤改良等)、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放射性废物治理及其他污染治理相关工程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技术咨询以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环卫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及技术服务;环保机械工程施工;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等业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徐工环境100%的股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把握国家巨量投入环境治理产业的历史性机遇,以强投入力促转型调整和盈利基本面构筑,培育打造公司工程机械之外的战略新业态。

      (二)投资风险与对策

      1.技术风险

      徐工环境提供环境治理的综合解决方案和相关的环境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对策:公司与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院校开展合作,强强联合,深入探索研发环境保护的前沿技术,充分利用公司在机械行业的技术积累,提升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2.收购兼并风险

      公司将以徐工环境为核心,通过内部整合及外部扩张等收购兼并手段做大做强环境产业,存在收购兼并目标企业估值与资产不实风险和收购后不能产生协同效应的风险。

      对策:公司根据环境产业战略发展方向,审慎选择收购兼并标的,规范收购兼并程序,聘请专业的服务机构,对标的企业深入的调查分析、可行性论证工作,并充分发挥公司丰富的资产整合经验做好收购兼并后的整合工作。

      3.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

      徐工环境在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方面尚不健全,存在影响决策科学、合理的风险。

      对策:组建优秀的管理者队伍,尽快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与流程建设,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最大程度的降低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风险。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将以徐工环境为主体,打造环境产业平台,并拟通过内部整合、外部扩张等收购兼并方式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尽快发展、壮大该产业。

      本次投资完成后,后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投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三年财务状况会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徐工环境100%的股权,其财务报表将被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五、其他安排

      为快速发展环境有关产业,徐工环境成立后拟与辽宁阜新永生解放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永生)在辽宁省阜新市投资设立徐工(辽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辽宁),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徐工环境现金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辽宁永生现金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徐工辽宁从事除雪设备和环卫设备生产、制造、销售,并代理销售公司的工程机械产品等业务。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5-8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决定召开。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具体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午3:00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1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7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 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徐工机械 证券部

      邮政编码:221004

      联系电话:0516-87565620,87565628

      传 真:0516-87565610

      联 系 人:孙磊 张冠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25

      2.投票简称:徐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徐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 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