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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水电厂流域降雨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1-6月,公司下属的合面狮和控股的昭平、巴江口和下福水电厂合计完成发电量65,721.55万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减少10.10%;外购成本较高的电量52,765.45万千瓦时,同比增加6.59%;实现财务售电量124,621.73万千瓦时,同比减少4.29%;实现电力销售收入54,474.35万元,同比减少6.53%;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63,817.85万元,同比增加74.22%(其中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实现销售收入15,943.99万元,同比增加25.84%,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实现销售收入92,478.33万元,同比增加314.86%);实现净利润39,116.08万元,同比增加894.95%,每股收益1.4176元,同比增加894.81%。

      报告期内,公司自发电量有所减少,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主营电力业务效益减少;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继续亏损;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经营逐步向好,2015年上半年日常经营实现利润1,274.15万元,但因本期对以前年度大额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上半年出现亏损。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大幅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获得较大收益。日常经营的总体情况稳定,剔除出售国海证券股票获得收益、钦州永盛按个别认定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等非正常因素影响后,公司本期日常生产经营实现的净利润为3,679.4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低成本融资方式,已经获得批准发行1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公司债券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钦州永盛对正菱集团及其相关企业应收账款回收、化解风险采取了有效措施,钦州永盛通过受让正菱集团子公司凯鲍重工股权并抵销互负债务方式,维护了公司及钦州永盛的利益。在完成受让凯鲍重工股权后,钦州永盛将与相关企业就汽车研发、生产、资源、技术等多领域进行广泛合作,达到盘活凯鲍重工资产的目的。

      目前,公司正积极以电力主业发展为战略重心,结合经济转型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计划用3-5年的时间,围绕电力主业的“做实、做新、做深”,减少投资或彻底退出与主业关联度低、盈利能力弱的业务,以开放的心态接触、引导、支持、接纳与公司主业相关的创新性技术和开创性商业模式,将公司发展成盈利能力扎实、商业模式创新、外延扩张可复制的综合能源集团。同时,公司拟利用自身成熟的电力管理经验,设立专业化的售电公司,并与其他专业合作方进行战略合作,加快公司电网发展和升级,在公司未来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发展及“互联网+”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做实,是要做好现有业务,夯实公司之本。目前公司独特的厂网合一模式较多依靠外购电满足供电区域内迅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电网资产经营效益不佳,迅速发展电源成为当务之急。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新电源项目并取得较大进展,已经投资建设2×35万千瓦装机的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并成功竞买梧州桂江电力公司100%股权(装机容量6.9万千瓦),公司装机容量及自发电能力将得到扩充,对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一旦时机成熟,公司还将通过收购、自建等其他形式,进一步拓展电源点,以及与产业链延伸有关的其他项目,提高自身造血能力,为实现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做新,是要创新商业模式,实现筑巢引凤。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未来新技术和新模式的推广会进一步加速。电力行业本身对安全性要求极高,缺乏大规模试点的新技术、新模式,很难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推广。公司本身拥有贺州市地方电网,多年来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用电客户群,管理经验丰富。公司以开放的心态接纳国内外能源领域的创新团队、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在贺州电网上先行先试,为创业伙伴提供市场资源、并网接入、后勤保障和金融支持,将贺州电网打造成各种能源领域新技术、新模式的实验田,打造成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电网公司。公司将通过参股或控股方式与创业伙伴合作,一方面公司未来的外延式扩张中可以直接复制已经在贺州电网应用成熟的新技术和新模式,另一方面如果创业伙伴自身发展迅速,公司也能分享到良好的投资收益。近年来,公司先后筹备成立新能源基金,参股新材料公司、认购七色珠光定向增发股份等等,都是“做新”战略的具体落实,未来会加速对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不断提高公司所属电网的创新力。

      做深,是要用好数据资源,推动跨界增长。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在能源互联网背景下,仅仅依托电力流很难进一步提升甚至保持盈利能力,必须进一步挖掘以电力流为载体的信息流和资金流,加强数据的采集、储存、分析和应用能力,用电力大数据进一步优化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流程,将电力数据分析推广到上下游相关领域,在节能降耗、信用评估、用户行为分析等领域实现价值增值。公司已经在该项工作上迈出了尝试性的步伐,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电力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的步伐,加速公司的战略布局。

      保持现有业务的经营稳定是公司立足之本,围绕电网业务,做新、做深,才能开创盈利能力强、可复制性高的新局面,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本期销售规模扩大,销售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以前年度大额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出售部分国海股票取得投资收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出售部分国海股票取得的现金较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多。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公司上期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外购电补贴2,592万元,而本期没有。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绿川新能源公司清算注销阶段发生营业外支出332.28万元。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是公司本期出售国海股票收益致计提所得税费用较多。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本期持有国海证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额同比下降较多。

      2 资产负债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出售3,569.48万股国海证券股票获得的投资收益57,095.45万元,该部分扣除所得税后的净收益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的109.43%;

      2、上年同期公司收到电价补贴2,592万元及子公司收到CDM收入109.78万美元,而本报告期无此两项收入。

      3、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主营效益减少;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比上年减少亏损261.66万元;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以前年度大额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亏损6,298.87万元,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公司2015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27亿元。2015年7月,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公司定向工具注册金额合计15亿元,分别由民生银行承销7.5亿元,浦发银行承销7.5亿元,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公司2015年4月17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5年度拟订的经营计划为:全年计划发电量12.00亿千瓦时,1-6月实际完成6.57亿千瓦时,完成全年计划的54.77%;全年计划实现财务售电量28.39亿千瓦时,1-6月实际完成12.46 亿千瓦时,完成全年计划的43.89 %;全年计划营业收入32.39亿元(其中电力主营业务收入12.35亿元,贸易业务收入16.71亿元,电子铝箔业务收入3.23亿元,其他业务收入0.10亿元),1-6月实际完成营业收入16.38亿元(其中电力主营业务收入5.45亿元,贸易业务收入9.25亿元,电子铝箔业务收入1.59亿元,其他业务收入0.0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0.57%;全年成本费用计划34.20亿元,1-6月实际开支17.1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0.03%;2015年初(2014年报)预计全年不含投资收益的日常经营净利润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与计划相比存在较大差异,1-6月实现净利润3.91亿元(含投资收益),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获得较大收益所致。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属于电力行业,主要产品为电能,其它业务为电子铝箔、贸易等。

      公司是厂网合一、发供电一体化的企业。报告期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经营活动为电力生产销售、电子铝箔和贸易业务,其中,售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3.32 %,电子铝箔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75%,贸易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6.57%。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供电区域:贺州市下辖的市、县、区和有关厂矿等,与广西电网、梧州市及下辖的市、县和广东省的郁南县、罗定市以及湖南省周边的江永、江华、永州等县市互为网间电力电量交换。

      3、电子铝箔业务分地区情况

      ■

      电子铝箔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的电子铝箔销售区域主要为国内华东区、华南区、华中区、西南区及境外韩国、香港、印度、日本等地。

      4、贸易业务分地区情况

      ■

      贸易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公司贸易业务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广西、广东以及山东等地。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1、电力特许经营优势

      公司电力主业经营拥有政府特许经营权,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

      2、区域优势

      公司目前电力销售区域主要包括广西东部区域、邻近的广东省郁南县、罗定市等地区以及湖南省周边的江永、江华、永州等县市,形成三省(区)联网电量互为交换互通有无灵活格局,多年来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用电客户群,市场相对稳定。

      3、“厂网合一”经营模式

      作为一家从事水力发电、供电、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的地方电力企业,公司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公司的厂网一体化保证了对区域电力供应的市场优势。

      4、管理优势

      公司决策层、管理层拥有成熟的电力管理经验,在电力建设和运行中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5、水电清洁能源优势

      公司电厂地处桂江和贺江流域,水资源丰富,利于公司水电经营。水电为清洁能源,不受采购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具有长期稳定经营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额为12,700万元,比上年同期291.50万元增加12,408.50万元,增加幅度为4,256.78%。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1、本报告期初,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国海证券股票数量为201,515,723股(含转增、送股及配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2,310,361,315股的8.72%,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根据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部分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1-6月期间累计减持(出售)国海证券股票3,569.48万股,尚持有国海证券股票 165,820,891 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7.18%。

      2、根据公司2015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6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增持国海证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分别于2015年7月15、27日、30日、8月6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购买国海证券股票6,800,300股。钦州永盛本次购买上述国海证券股票后,目前持有国海证券股票6,800,300股,约占国海证券目前总股本2,810,361,315股的0.24%,公司合并持有国海证券股票172,621,191股(含钦州永盛持有部分),约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6.14%。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持有的上述金融企业股权中,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月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有10家控股子公司,分别是: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贺州市华彩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汉忠,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主体资产为昭平水电厂(装机容量6.3万千瓦),公司持有93%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桂能公司总资产39,870.03 万元,净资产21,562.55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84.68万元,营业利润-217.68万元,净利润-4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8%)。

      桂能电力目前有1家全资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分别为广西昭平黄姚古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和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广西昭平黄姚古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建坤,主营业务为黄姚风景旅游区的开发与经营等,桂能电力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498.82万元,净资产11,003.50万元,2015年1-6月实现净利润-80.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4.19%)。

      2)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法定代表人莫雪玲,主营业务为酒类生产销售等,报告期内桂能电力持有其71.43%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911.05 万元,净资产-226.10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6.49万元,净利润-291.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57.61%)。

      3)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6.22万元,法定代表人莫雪玲,主营业务为茶叶生产销售等,报告期内桂能电力持有其71.29%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852.79万元,净资产139.78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2.91 万元,净利润-90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380.44%,主要是本期计提了694.90万元的存货跌价损失)。

      4)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节“(6)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桂能电力持有其27.586%股权。

      (2)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罗贤洪,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水电资源开发等,主体资产为巴江口水电厂(装机容量为9万千瓦),本公司持有76%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桂江电力总资产56,438.28万元,净资产30,912.16 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177.19万元,营业利润1,706.82 万元,净利润1,40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27%)。

      (3)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法定代表人温业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水电资源开发等,主体资产为下福水电厂(装机容量为4.95万千瓦),公司持有85.12%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桂海电力总资产26,751.93万元,净资产17,650.50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683.25 万元,营业利润1,080.82万元,净利润 926.9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70%)。

      (4)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亿元,法定代表人张小伟,主营业务为水电资源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公司持有96.954%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上程电力总资产25,004.17万元,净资产12,278.88 万元,该公司投资建设的上程一期大田水电站已经暂缓建设。上程电力收购的小水电站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8.56万元,营业利润-250.94万元,净利润-254.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924.10%)。

      (5)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685.38万元,法定代表人曹晓阳,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电力供应、电力开发等,公司持有35.55%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民丰实业总资产13,103.79万元,净资产6,467.99万元,目前控股4家公司,管理已建成投产的小水电装机容量2.095万千瓦(其中民丰实业权益部分1.32万千瓦),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59.47万元,营业利润783.24万元,净利润 435.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86%)。民丰实业控股的4家子公司情况如下:

      1)湖南省江永县永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66.5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剑华,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电力开发、水电安装及相关业务,主体资产为小古源水电厂(装机容量为0.40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其66.97%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140.58万元,净资产2,020.80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0.59万元,净利润10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22%)。

      2)广西昭平县森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剑华,主营业务为供发电及水电开发等,主体资产为森聪水电厂(装机容量为0.375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64.72万元,净资产432.89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8.93万元,净利润16.4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42%)。

      3)江华流车源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剑华,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上网,主体资产为流车源水电厂(装机容量为1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其51%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396.08万元,净资产2,390.92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38.68万元,净利润338.9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52%)。

      4)贺州市裕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剑华,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及水电开发、电力供应,主体资产为云滕渡水电厂(装机容量为0.32万千瓦),民丰实业持有其81.74%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06.94万元,净资产1,522.48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5.19万元,净利润41.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1.40%)。

      (6)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5亿元,法定代表人薛波,主营业务为生产中高压电子铝箔产品以及电子材料开发等,主要产品为中高压电子铝箔,公司合并持有78.173%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桂东电子总资产59,412.79万元,净资产10,951.26万元,拥有73条中高压电子铝箔生产线,2015年1-6月共生产中高压电子铝箔产品298.9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5.44%,实现营业收入15,953.74万元,营业利润-2,254.10万元,净利润-2,13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10.93%)。

      (7)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秦敏,主营业务为柴油、煤炭批发等,公司持有100%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钦州永盛总资产98,741.34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2,478.33万元,净利润-6,298.87万元(2015年1-6月正常经营实际实现净利润1,274.15万元,但因对以前年度大额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7,573.02万元,导致出现亏损)。

      钦州永盛目前有1家全资子公司龙岩凯鲍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龙岩凯鲍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秦敏,主营业务为矿山运输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及汽车配件销售等,钦州永盛持有其100%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6,286.87万元,净资产8,852.1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于2015年6月完成受让凯鲍重工股权的工作。

      (8)贺州市华彩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林,主营业务为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持有100%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华彩公司总资产184.89万元,净资产169.75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6.77万元,营业利润8.92万元,净利润6.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8.36%)。

      (9)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少华,主营业务为电力直供和零售;水力发电;工业、民用供水;电力投资开发等,公司持有56.03%股权。截止2015年6月30日,桂源公司总资产76,993.92万元,净资产36,874.66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927.56万元,营业利润-395.21万元,净利润73.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9.34%)。

      (10)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秦敏,主营业务为能源项目投资开发等,公司持有100%股权。该公司为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公司,其投资的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正在筹建中。

      参股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参股公司5家,分别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期来源于上述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均未达到1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10,361,315元,法定代表人何春梅,主营业务为证券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票数量为165,820,891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2,310,361,315股的7.18%,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国海证券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其2015年8月25日披露的半年报。

      2015年5月,公司收到国海证券2014年度现金分红款30,227,358.45元,占公司2015年度1-6月净利润的7.73%。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806.65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能,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等。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桂林银行455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6%。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6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华昌,经营范围为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广和小贷25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9.84%。截止2015年6月30日,柳州广和小贷总资产16,533.36万元,净资产14,578.82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584.29万元,营业利润952.53万元,净利润866.80万元,公司按权益法计投资收益170.16万元。2015年5月,公司收到广和小贷2014年度现金分红款1,891,063.75元。

      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继华,经营范围为新型房屋建筑新型材料研发、生产等。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超超新材200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0%。截止2015年6月30日,超超新材总资产4,998.82万元,净资产4,998.82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0.75万元,净利润-0.75万元,公司按权益法计投资收益-0.23万元。

      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310万元,法定代表人苏尔田,经营范围为珠光颜料、涂料及云母及其相关制品、原材料、半成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生产技术和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报告期内,公司认购七色珠光定向增发1000万股股份,约占增发完成后七色珠光注册资本的12.03%。七色珠光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其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半年报。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变动较大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经营业绩减少,主要是桂能电力子公司金德庄酒业公司和黄姚红茶业公司本期出现较大亏损。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经营业绩大幅减少,主要是钦州永盛对以前年度大额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增加计提坏账准备。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经营业绩减少,主要是平均购电单价提高和平均售电单价下降。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公司投资10,000万元设立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登记。

      (2)公司投资2,000万元参股设立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登记。

      (3)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受让柳州正菱集团及自然人廖昌瑾持有的福建凯鲍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钦州永盛应支付的凯鲍重工股权转让款18,425.992万元扣减4500万元后的余额13,925.992万元与柳州正菱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应付给钦州永盛的13,925.992万元相互抵销。截止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钦州永盛已持有凯鲍重工100%股权。

      (4)公司以60,349,437.3元的价格受让兴业银行龙岩分行、交通银行龙岩分行、何鸿金分别享有债务人凯鲍汽车、凯鲍重工的债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受让债权事宜已完成。

      (5)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并由其投资29.45亿元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动力车间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6)公司拟投资自筹资金约3.8亿元投资建设电力调度中心,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开展前期工作。

      (7)公司投资7,200万元认购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1,000万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股权认购款,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8)公司投资3,000万元设立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工商登记。

      (9)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设立售电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筹建中。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14年度的利润分配:以2014年期末总股本27,59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80元(含税)。公司控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派发,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7日,除息日为2014年5月28日,2014年5月28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已实施完毕。

      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信审字【2015】第5-00288号),母公司2015年1-6月实现净利润为462,972,916.8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2,303,533.21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745,276,450.02元。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提议及本次分配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本次分配方案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45,276,450.02元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275,9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10股(含税)并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共计派送红股275,925,000股,派发现金股利66,222,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75,925,000股。

      (五)其他披露事项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2015年上半年业绩大幅增加,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含纳入合并报表的下属子公司,下同)在2014年度财务决算中,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优惠税率预提预缴。2015年5月27日,贺州市地税局下发了《不予享受税收优惠决定书》,认为公司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不到70%,不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条件,应按25%的税率缴交企业所得税。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自行申报中,改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公司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因此增加了46,432,038.62元,公司针对该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了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2015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6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十家,与上年相比增加子公司一家。具体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董事长:秦敏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