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协商,自2015年8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国泰君安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国泰君安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简称 | 基金代码 | 定投业务 | 转换业务 |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
1 |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A | 银河银富货币A | 150005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2 | 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B | 银河银富货币B | 150015 | 不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3 | 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稳健混合 | 151001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4 |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收益债券 | 151002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5 | 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银泰混合 | 150103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6 |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银河鸿利混合A | 519640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7 | 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 银河鸿利混合C | 519641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8 | 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转型混合 | 519651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9 |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银河鑫利混合A | 519652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10 | 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 银河鑫利混合B | 519653 | 开通 | 不开通 | 不参加 |
11 |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泽利保本混合 | 519654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12 | 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服务混合 | 519655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13 |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A | 519656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14 |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 银河灵活配置混合C | 519657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15 |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 银河增利债券A | 519660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16 | 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 银河增利债券C | 519661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17 | 银河美丽优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 银河美丽股票A | 519664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18 | 银河美丽优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 银河美丽股票C | 519665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19 |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B | 519666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20 |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A | 519667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21 |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成长股票 | 519668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22 |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领先债券 | 519669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23 |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行业股票 | 519670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24 | 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 | 519671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25 | 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蓝筹股票 | 519672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26 | 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创新股票 | 519674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27 | 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润利混合 | 519675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28 |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强化债券 | 519676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29 | 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指数 | 519677 | 开通 | 开通 | 不参加 |
30 | 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消费股票 | 519678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31 | 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主题股票 | 519679 | 开通 | 开通 | 参加 |
32 |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河通利债券(LOF) | 161505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33 |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河通利债券C | 161506 | 开通 | 不开通 | 不参加 |
34 | 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银河沪深300成长分级 | 161507 | 开通 | 不开通 | 参加 |
一、定投业务及其规则
1、投资者可到国泰君安营业网点或通过国泰君安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投业务申请。
2、投资者应与国泰君安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投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具体最低申购金额遵循国泰君安的规定,但每月最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3、参加定投业务适用的申购费率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公告中载明的申购费率,定投无费率优惠。
二、转换业务及其规则
1、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2、基金转换费及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费的补差采用外扣法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补差。具体的计算以中登公司的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为10份),则该部分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7)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基金账户冻结期间,不受理基金转换交易申请。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6)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本公司将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三、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营业网点或通过国泰君安认可的销售系统申购本公司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定投无费率优惠。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