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94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单位。本项目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总投资额约6.2亿元。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
2、中标人(联合体):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额约6.2亿元
4、主要建设内容:涉及湖北省(黄石)首届园林博览会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工程、道路工程、场馆建设等。
5、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三方设立的项目公司以合法方式获得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资格,并作为实施主体,具体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黄石市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湖北省东南部,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湖北省最早设立的两个省辖市之一,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基地和长江港口城市,也是全国资源枯竭转型试点城市,被誉为“青铜古都”、“钢铁摇篮”、“水泥故乡”、“服装新市”、“劲酒之都”。全市面积4,583平方公里, 现辖一市一县四个城区和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市常住人口约243万。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约1,207亿元,财政收入约89.38亿元。(以上信息来自于黄山市政府网站http://www.huangshi.gov.cn/)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原“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日更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向阳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夜明珠路35号
主营业务:按国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机械制造及加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工程机械修理;船舶修造;建材产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制造、销售;房屋租赁;工程质量检测。
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联合体成员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6.2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13.25%。该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向PPP模式转型中的又一进展,能够有效降低项目风险,利于后期回款,也为公司其它PPP项目积累了经验。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并组建项目公司,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9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
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于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79、2015-81、2015-84、2015-9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对重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也在进行中。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仍需进行协调、沟通和确认,各交易对方需要对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5年8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保证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公司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于2015年10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申请复牌。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论证,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完成并尽快复牌。
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等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14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