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述交易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
●累计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累计次数1次,累计金额人民币1.5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8月12日,公司与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行廊坊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廊坊控股委托中国建行廊坊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委托贷款年利率9%。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廊坊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0270000股,占总股本的13.22%,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廊坊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廊坊市国土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内国开兴安创业中心4层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主营业务:对土地开发建设,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旧城改造开发建设的投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研究及信息咨询。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廊坊控股成立于201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形成了以园区开发建设、土地一级开发、城中村旧城改造、保障房建设、新民居建设、城区重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投资体系。
(三)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其他关系说明
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四)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廊坊控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 | 2014年 |
资产总额 | 1,027,192,227.55 |
资产净额 | 768,694,037.20 |
营业收入 | 6,059,504.17 |
净利润 | 58,748.06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12日,公司与廊坊控股、中国建行廊坊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廊坊控股委托中国建行廊坊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1.5亿元,期限从2015年8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委托贷款的利率为年利率9%,委托贷款的计、结息方式为按季结息。公司将借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保证该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业务规模,拓展业务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按照审议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和事前认可函,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邵为军先生、韩永强先生、杜莉萍女士、张京三先生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15年7月21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2015-031号公告)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关联股东廊坊控股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15年8月6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临2015-034号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