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了《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90),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按照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投票的有关设置要求,现对上述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前: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2682”。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1.01元代表议案1.1.1,1.02元代表议案1.1.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选举票数。每位股东拥有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乘以拟选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给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为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人数的乘积。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
更正后: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2682”。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对照下列表格,如1.01代表议案1.1.1,1.02代表议案1.1.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下:
议案1.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6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个1名或者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1.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3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个1名或者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2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1名或2名监事候选人,但投给2 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15-093)。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3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 28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15:00至2015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5年8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罗龙西路263号(龙岩市龙运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审议《关于选举王跃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2审议《关于选举卢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3审议《关于选举袁合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4审议《关于选举陈海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5审议《关于选举蓝能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6审议《关于选举吴振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关于选举郭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关于选举黄衍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关于选举王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其中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张文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张文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客运车辆投放项目”投放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8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2682”。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对照下列表格,如1.01代表议案1.1.1,1.02代表议案1.1.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
(3)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下:
议案1.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6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个1名或者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1.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3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个1名或者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议案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股数量×2
股东可将表决票投给1名或2名监事候选人,但投给2 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4、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100.00 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15:00至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15:00期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式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路龙津花园东塔楼五楼(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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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决票,累积投票的部分与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票数相互独立,互不相关),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如填写票数不满,总票数中的未投票数按弃权处理,如填写票数超出总票数,则需重新填写。非累积投票的部分,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