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5-04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要约收购 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向医疗健康产业的拓展,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公司已收购完成澳大利亚交易所的上市公司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以下简称“Vision”)19.99%的股份。有关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披露的临2015-038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39号《关于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的公告》、8月5日披露的临2015-040号《关于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的补充公告》以及8月8日披露临2015-041号《关于收购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19.99%股份完成交割的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公司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依托公司现有国际化的优势,通过并购进一步扩大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的规模。同意以现金通过场外要约方式收购除公司已持有的Vision19.99%股份外的已发行的具有投票权的普通股股份。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收购价格、要约收购对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等具体事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要约收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等。
公司将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根本原则,积极参与此次要约收购事项,但鉴于公司要约收购的最终结果可能受到第三方竞争情况、股东接受要约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5-04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收购要约执行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3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澳大利亚交易所上市公司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以下简称“Vision”)签订了《收购要约执行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约定以现金方式场外收购Vision股份。在公司要约期结束前,公司将以每股1.10澳元的价格收购除公司通过下属控股公司已持有Vision股份外(约占Vision目前所有已发行股份的19.99%)的已发行的所有具有投票权的普通股。
截至 2015 年8月13日, Vision发行的有投票权的普通股股份为179,920,730股,无投票权的普通股股份为4,351,556股,未发行优先股及其他类别股份。
一、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Vision是澳大利亚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在澳大利亚拥有14家专业眼科医院、9家先进的日间手术中心,6家激光眼科手术中心。提供眼科相关的服务、专科护理以及手术,包括专业的眼科保健,角膜手术、屈光手术、白内障手术、青光眼治疗和手术, 治疗黄斑变性等。Vision于2004年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股票代码为VEI。
Vision 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5日披露的临2015-040号《关于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的补充公告》。
二、签订协议的内部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约收购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股份的议案》。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53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要约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份收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1、要约人:公司或其任一全资子公司
2、受要约人:持有Vision已发行的有投票权的普通股所有股东
3、要约价格:以现金每股1.1澳元的价格收购Vision 具有投票权的普通股股份
4、要约期间:要约的初始阶段将持续开放不少于一个月,取决于公司依据公司法允许的方式自主决定延长该期间,该要约期间自要约时间开始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除非Vision和公司另行同意)。
5、要约条件:
最低接受条件:在要约期间或其结束前,公司在全面摊薄基础上拥有超过50%Vision股份的相关利益。
6、Vision董事会推荐:
公司的要约被Vision董事会一致推荐,即Vision的所有董事,包括其所有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在没有其他更好要约的前提下,向Vision的股东推荐其接受此要约,每一个Vision的董事都计划接受此要约,将其手中持有或控制的所有Vision股票出售给公司。
7、Vision排他性限制:
Vision已对一些排他性限制表示同意,这将限制其招揽任何竞争性要约、与任何竞争收购者进行商谈或向任何竞争收购者提供尽职调查材料。Vision已同意,如果Vision董事会改变了对公司要约的推荐,或者如果一竞争性要约在公布后6个月内成功完成,Vision将向公司支付一笔200万澳元(包括商品及服务税)的终止费。
四、本次签订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收购要约执行协议》,有利于公司成功实施要约收购Vision成为其控股股东,为进一步大力发展医疗健康业务奠定基础。
公司要约收购的最终结果可能受到第三方竞争情况、股东接受要约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收购要约执行协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5-04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3日起停牌。
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要约收购 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8月14日披露的临2015-043号公告。同时,公司与Vision Eye Institute Limited签订了《收购要约执行协议》,详见公司2015年8月14日披露的临2015-044号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4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