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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5-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2015-050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253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日

      至2015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16由公司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议案17——议案19由公司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9)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3)。

      2、 特别决议议案:1、2、3、5、6、7、8、9、14、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6、7、8、9、10、11、12、13、14、15、16、17、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5、6、7、8、9、14、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登记时间为2015年8月28日—8月31日、9月1日的工作时间。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8158998

      联系传真:010-88140589

      联 系 人:吕凌

      (三)登记办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本通知规定的登记时间内持以下证明文件到公司办理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证明文件发送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如委托其他人参加本次大会并行使表决权,需在会议开始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邮寄或由受托人带到证券事务部进行登记,或通过传真发送到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以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1、亿阳信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亿阳信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