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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公告
    2015-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5-031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006,证券简称:深振业A)于2015年8月12日、8月13日、8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5年8月29日,公司已于2015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4,579.30 万元–27,036.4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17% -450.17%。公司目前暂未出现需要进行业绩修正的情形。

      (四)近期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进行了问询,深圳市国资委口头回复结果如下:深圳市国资委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异常波动期间,深圳市国资委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情形。

      2、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