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5-060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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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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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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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公司启动“二次创业”,结合调整后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积极推进业务布局的转型和市场结构调整,加快转变企业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实施组织架构调整。上半年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1)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公司业务转型
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6,159.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3.17%。启动系列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以及相关智能打印机产品的研制;加快推进清分机、智能快件柜、票据鉴伪系统等产品的推广和市场验证,初步得到市场认可;同时积极推进相关识别技术和智能产品基础技术的研究,为公司向自动识别和智能终端的业务延伸转型做好技术储备。
(2)聚焦重点细分市场,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上半年,调整强化以客户为中心、市场需求拉动的经营策略,围绕重点聚焦的金融、物流、交通、彩票等细分市场,加大市场挖掘力度,取得一定成效。国内金融领域,清分机产品成功入围邮储银行等几家银行,积极推动实现销售;票据鉴伪系统已在部分银行进行试点推广;嵌入式打印机实现较大增长。物流领域,加快推出智能快件柜产品,已形成了小批量销售;积极推广运单打印机、便携打印机等,初见成效。交通和彩票领域相关产品也实现较快的增长。海外市场,ODM和OEM产品同比增长较大,同比增长28%;海外清分机产品和支票/纸币处理一体机产品与客户建立了合作意向,预计将形成批量销售。
(3)优化组织架构,提升公司资源整合能力
上半年围绕“小前端、大平台、富生态”的组织转型方向,对公司现有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等进行了调整优化。继续推进干部轮岗,实行接班人培养计划;筹建设立了北京营销分公司,加大市场营销人员的招聘引进,聚焦行业大客户开展市场活动,提升营销能力;投资3,000万元设立新北洋服务公司,进一步加大公司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服务类业务,促进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转型。整合公司内部供应链,成立交付平台,提升交付水平;加大软件研发人才的引进,筹建软件科研机构,培育打造公司的软件及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能力,助推公司业务转型。
上半年,主动与多家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开展合作,进行技术交流及技术引进,培育和孵化新兴技术项目;同时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方向,积极寻找并洽谈外延合作项目,弥补公司的业务短板,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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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于2015年4月新设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5-058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修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暂定名“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5-059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修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暂定名“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编号:2015-06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2.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8,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555,45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484,548.6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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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分别设立了78202201090000000044、37001706201050171002、411202250438094001 等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0年4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8202201090000000044,截至2015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17,224,243.28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885,543.28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16,338,7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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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01706201050171002,截至2015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0.00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0.00元。
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1202250438094001,截至2015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0.00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0.00元。
4、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3年度公司共使用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威海市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机构特约(2013)05期和机构特约(2013)11期。截至 2015年06月30日,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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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5-062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及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持有25%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筹建完成后仍需经其派出机构核准后方可开业。
一、对外投资概况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拓展公司业务,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北洋”或“公司”)拟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和通化修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修正实业”)共同出资设立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拟用名,简称“通达金租”)。
通达金租暂定注册资本为10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持有25%的股权。威海市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持有50%的股权。修正实业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持有25%的股权。
2、对外投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行为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宝泉路9号
注册资本:4,171,197,344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本外币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国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本外币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结售汇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威海市商业银行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与新北洋不存在关联关系。
2、通化修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修正路36号
注册资本:80,000,0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修涞贵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中草药种植及药品研究、建筑材料、五金电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广告制作、本公司业务信息咨询等。
公司股权结构为修涞贵持有98%股份计7840万股;李艳华持有2%股份计160万股,与新北洋不存在关联关系。2014年末总资产84.15亿元,净资产35.99亿元。2014年度净利润7.68亿元。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赛志毅
3、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济南,具体地点待定
5、拟定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持有25%的股权。威海市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0%,持有50%的股权。修正实业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5%,持有25%的股权。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丰富公司的金融生态圈
金融租赁公司设立有利于促进“物”与“资”联通,公司可以利用金融租赁公司平台进一步拓展现有产品线的推广,还可以利用公司的优势和资源为客户提供配套的金融租赁服务,推动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融合发展,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盘活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金融设备的销售
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加强了新北洋与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新北洋深挖银行业的业务需求,促进公司金融产品的销售。
3)可以享受金融租赁业务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金融租赁在西方发达国家及经济新兴国家发展迅速,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途径,但在中国仍处在初级阶段,如能成功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凭借山东雄厚的实体经济基础,充分挖掘租赁市场巨大的潜力,享受金融租赁业务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和对策
1)存在的风险
①通达金租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方可开业。
②通达金租的运行受市场利率、汇率等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内部管理等多种因素变动影响,通达金租未来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投资回报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对策
通达金租的主要发起人威海市商业银行作为一家具有自身特色、发展良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有利于通达金租的经营和管理,同时,公司未来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对通达金租的业务发展、风险防范等经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有效手段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五、其他
由于山东通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处于筹备组建阶段,尚需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并经其派出机构核准开业,在材料申报、审批乃至最终批准/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