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广告
  • 9:评论
  • 10:研究·宏观
  • 11:研究·市场
  • 12:上证观察家
  • 13:数据·图表
  • 14:专版
  • 15:股市行情
  • 16:市场数据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责令改正决定的公告
  •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2015年度第一次付息公告
  •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5年8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84版:信息披露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责令改正决定的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第二期)2015年度第一次付息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6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承诺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定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15:30-16:3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4日起停牌。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载于2015年5月1日、5月9日、5月16日、5月23日、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3日、6月27日、7月4日、7月11日、7月18日、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承诺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定于 2015 年 8 月19日(星期三)15:30-16:3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安排请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18日披露的《江西长运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起停牌(详见刊载于2015年5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2015年5月9日,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1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刊载于2015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因公司拟以部分募集资金收购的资产需要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3日至 2015年 6 月11 日继续停牌(详见刊载于2015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股票事项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

      2015 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6月12 日起继续停牌 70 日,即公司股票自 2015年6 月12 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继续停牌(详见刊载于2015年6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股票事项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告》)。

      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收购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项目,另外,公司本次拟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各项工作。公司协调中介机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了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对资产收购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反复沟通。

      公司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与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以及其他潜在的投资者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多方磋商和论证。

      同时,公司就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中介机构、部分员工代表进行了深入沟通。

      在此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原因

      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原拟以资产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但因上述资产注入涉及土地属性变更,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在短期内无法完成土地属性变更,该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2、公司股票停牌后,由于二级市场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与中介机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反复论证与沟通,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公司实际等各方面因素,认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份将面临诸多不可控因素。

      综上,鉴于目前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尚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关于本次原拟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项目,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通过自有资金、债务融资等方式筹措资资金,确保项目按原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公司将持续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四、股票复牌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于2015年8月19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涉及公司本次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关提问进行回答,并按规定披露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后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 18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5-06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 )15:30-16:30

      ●公司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15:30-16:30

      2、公司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张伟进先生、财务总监谢景全先生、董事会秘书吴隼先生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 )15:30-16:3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各投资者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12时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隼、王玉惠、徐春飞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邮箱:dongsihui@jxcy.com.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