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77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6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78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7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以来,公司已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外为更好的适应市场现状,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基于上述,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5.5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14,505,776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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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015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临2015-079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1216 股票简称:内蒙君正 公告编号:临2015-079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发行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除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外,不存在其他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为15.58元/股。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490,000.00万元,本次发行数量为314,505,776 股。
2、假设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水平与2014年持平。
3、假设公司在2015年9月底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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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鄂尔多斯君正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达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由于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难以同步增长,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下转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