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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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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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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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0亿元,同比增加24.6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增长32.35%,公司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其中,LED产品收入12.45亿元,同比增长92.26%,收入占比66%,传统节能灯产品收入6.32亿元,同比减少27.19%,收入占比33%。
公司上半年回顾和下半年展望如下:
1、 LED业务比例继续加大
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的产能的释放,公司LED业务增长快速,LED业务比例继续扩大。通过LED产品的竞争吸引力,拓展了很多新的客户,尤其在欧洲和美洲等成熟市场的LED业务成长非常明显,而且上升潜力大。
2、 新品销售比例增长,成本控制优化
由于LED的产品生命周期短,2015年上半年很多销售都是新开发的产品实现的,这对于保持盈利水平做出了较好的贡献,同时随着LED业务规模优势的进一步扩大,生产成本获得更好控制,对毛利率也有较好的贡献。
3、 实施自动化改造
产能规模的扩大不是简单的人员数量的增加,LED业务的自动化进展随着公司越来越重视人均产值水平而加快了发展,在多类产品和多种工艺环节都引进实施了自动化改造,对成熟的自动化方案正准备批量推广复制。
4、 智能化产品逐步推出
随着公司智能化技术开发的逐步成熟,公司推出了家居和工程系列的智能照明产品,不过,目前还处于市场教育和开拓阶段,还未能为公司业绩作出贡献,但对未来公司与“互联网+”结合做好人员和技术的准备。
下半年展望
1、价格竞争加剧
部分LED产品进入了价格战区间, 照明流通类产品的电子行业特性开始明显,在最后30%-40%的价格下降后,市场的份额格局将会基本明确。这对企业在技术开发、生产制造、采购控制、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综合管控能力是严峻考验,只有综合能力强才能在行业洗牌中胜出。
2、区域市场风险放大
由于国际汇率的大幅波动,部分区域市场产生了支付信用风险,为规避和控制这个阶段性风险,公司将选择性控制这些区域的业务规模,等待市场稳定再加大拓展,对总体业务增长有微小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大新区域和新渠道的投入,通过分散风险、均衡市场的策略来确保持续稳定增长。
3、节能灯业务加速下滑
随着LED业务的全面成熟,节能灯业务下降速度预计将更快,虽然重点产能都已经转移成了LED,节能灯业务在公司收入中占比仅33%,不过还是会给公司带来较小的不利影响,下半年将逐步进行人员转产和部分设备改造来减少这些影响。
4、创新与“互联网+”
企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更加迫切,创新才能带来出路和增长,对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完善企业创新机制将是公司未来较长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将创新与互联网结合,摸索照明行业的“互联网+”模式是下阶段转型升级的成功所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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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LED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LED销售的成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费用和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以16.5元/股的价格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5,56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1,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9,910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53,774.48万元,尚有40,051.3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未投入使用,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公司经营计划为营业收入40亿元,营业成本30.60亿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合计为5.47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3.60亿元。该经营计划非公司盈利预测。201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9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47.50%。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产,上半年公司LED照明产品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较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亿元,完成计划的49.44%,该完成情况符合经营计划进度。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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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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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国家认定技术中心,设有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和产品检测中心,具备材料研究、设备研发、产品设计等综合研发实力。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业人才队伍,一级研究团队负责未来3-5年的研究,二级开发团队负责1-3年的产品开发,二级团队针对不同市场成立了区域化的专业团队,应对不同市场的定位开发产品,力求行业领先的产品性价比,保持不同市场的竞争能力。
2、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评定的首批“全国专利试点企业”,获授权国家专利317项,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54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15项,获得国外专利2项,主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8项。在LED照明领域,公司是传统照明行业中起步最早的公司之一,在热学、光学、材料、造型结构设计、驱动芯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要点领域获得了技术突破。
3、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节能照明生产与出口企业,公司已建立了浙江、福建、江西、安徽四大生产基地的布局,具有1.8亿只节能灯光源、3000万套节能灯灯具、1.8亿只LED光源和6000万套LED灯具年生产能力。近几年随着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逐步投入,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照明领域的行业地位。
4、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建立了有效覆盖率和市占率的国际、国内市场网络,形成了多元化布局的渠道战略。近几年来,随着技术不断的提高,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公司在亚洲、欧洲、北美洲和中国各大区域市场业务保持较好增长,市场地位正在逐步加强。
5、成本管理优势
公司运用传统照明的成本管理理念,集合LED的半导体技术和产业特色,以目标市场为导向构建合理的成本模型,系统地优化LED芯片封装成本模型、热管理结构成本模型、电子驱动成本模型,有效地整合供应链系统、品质管理系统,保持成本领先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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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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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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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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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注1:(1)原拟定募投项目"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为微汞节能灯,由于近两年LED照明发展及增长迅速,故将原"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换为"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12月20日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2-030。
(2)基于2013年节能灯面临着国际、国内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导致LED照明产品市场需求快速上升,考虑到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建成后存在的市场风险,同时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停止建设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投入到"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扩产为"年产6,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5月13日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8。
注2:(1)在募投项目投资期间生产设备单价出现了降价,使得投入金额少于计划。
(2)随着设备性能提升,单位生产设备的产量提升,使得原有建设产能的设备投入减少。
(3)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在提升,为了使投入设备更符合选型要求,使得设备的投入与销售订单规模保持一致,从而影响了设备的投资进度。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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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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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2015年2月,公司出资设立阳光照明美国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6月30日,阳光照明美国公司的净资产为24,454,80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元。
2、2015年5月,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5年6月30日,浙江阳光美加照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49,981,111.9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8,888.08元。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