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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27 公司简称:大东方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面临经济形势压力、新兴业态持续侵蚀、行业竞争更激烈、消费市场变数复杂的严峻格局,继续坚持“一主两翼”的战略方针,紧紧围绕一个“效益”为中心,始终坚持“开源、节流”两个基点,针对各板块不同的业务特性,适时调整经营举措,同时,继续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强化内控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42.27亿元,比同期下降4.00%,实现净利润1.16亿元,比同期增长5.71%。

      报告期内,百货零售板块继续优化品类调整,积极调整经营思路,在客户分析和跨界合作两方面下功夫,利用微信等新型营销平台,使营销活动更贴近消费者,同时积极探索“媒体渠道多元化”与“消费人群年轻化”的营销战略,整合多方资源,完善大会员体系建设,通过优化服务来提高客户忠诚度、满意度。报告期内,百货零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1亿元,同比增长1.82%。

      报告期内,汽车销售及服务板块在汽车产业政策的重大调整下,“东方新纪元”将营销创新作为新常态的突破口,以“互联网+”的方式,结合自身的品牌和服务优势,设计了一系列的新型服务营销产品,实现了整个业务的营销创新,使“东方新纪元”由销售型企业逐步向服务型企业转型。同时,公司在品牌整合中又引进别克品牌,完成了与上海通用集团的全面合作,进一步扩充公司的品牌深度。报告期内,汽车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80亿元,同比下降6.9%。

      报告期内,三凤桥食品板块实施标准化、产业化生产,在技术参数、市场论证、加工区域布局、有效资源整合方面不断摸索,将现有的市场推广模式、信息共享平台、全方位物流系统和市场进行有效整合。同时务实创新,加快新品开发力度,通过加强经销商管理和开发,沟通卖场销售渠道,积极开辟新增长点。报告期内,三凤桥食品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4亿元,同比增长3.36%。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有所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5,873.31万元,但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1,145.11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1,848.20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有所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同比增加1.88亿元。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3.4 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122,182.21万元,与年初增长505.0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854.97万股股份,占其发行后股份的1.29%,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按2015年.月30日的收盘价对该股份按公允价值计量。

      本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5,838.23万元,比年初4,872.06万元增加966.17万元,增长19.83%。主要是东方汽车对保时捷以权益法核算计入的股权所致。

      3.4.1.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以上公司持有的股票是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申购新股中签购得

      3.4.1.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854.97万股股份,占其发行后股份的1.29%,其公司持有的股份限售期至2016年4月28日止,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按2015年6月30日的收盘价对该股份按公允价值计量。

      3.4.1.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3.4.2.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4.3.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4.3.1. 报告期共计新增合并公司 1 家:

      本公司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于2015年5月出资500万元设立上海金扳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该公司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3.2. 报告期共计减少合并公司 3 家

      ①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金茜于2015年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无锡东方宜晟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金茜。本公司于当月完成了资产交接并收到股权转让款。本公司以2015年3月27日作为作为丧失控制权时点。

      ②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与金茜于2015年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无锡东方风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金茜。本公司于当月完成了资产交接并收到股权转让款。本公司以2015年3月27日作为作为丧失控制权时点。

      ③根据本公司子公司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无锡大东方伊酷童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此议案于2015年5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当月完成了资产交接并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本公司以2015年6月29日作为作为丧失控制权时点。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高兵华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5-02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六届五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席国良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张胜铭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张胜铭先生简历

      张胜铭先生,1957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无锡商业大厦家交电商场副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5-02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3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