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5-034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03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由董事会组织公司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4-03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更好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9月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5-037。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5-03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从而达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5-036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并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从而达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系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以单一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登记托管、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银行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15-037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日
至2015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七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2015-034、2015-035、2015-036。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应于2015年8月27日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按上述要求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时 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 0519-68866958
传 真: 0519-68866908
联系人: 周明 何晓晴
地 址: 江苏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号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213017
六、 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