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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期间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5-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17,以下简称“本基金”)目前已处于实施转型的选择期内,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与实际净值的跟踪偏离情况和产生的跟踪误差,以及可能发生现券赎空等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偏离和跟踪误差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标的成份股可能出现大量停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二、目前本基金处于实施转型的选择期内,由于基金仓位调整等原因,IOPV与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存在差异,本基金的IOPV 仅供投资人参考,IOPV计算也可能不尽准确。投资者若参考IOPV进行投资决策可能导致损失,需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实施转型的选择期内,导致本基金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其他原因还可能包括: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成分股取整等。

      四、因近期标的成分股大量停牌导致流动性受限,本基金现金头寸不足时,可能会发生现券赎空的情况。

      五、自2015年8月27日起,本基金将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基金将进入特定申购期,特定申购期为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1个月的时间。该期间只开放特定申购期申购,不开放赎回业务。

      六、由于本基金将在2015年8月27日起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对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估值方法由按交易所收盘价调整为指数收益法。估值方法调整可能会导致基金净值波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止,共20个工作日。选择期期间,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及交易业务照常办理。在选择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八、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管理的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小成长ETF”)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5年7月29日获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我司已于2015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发布了《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和《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现再次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15年8月27日。

      二、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小成长ETF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563号(《关于准予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15年8月27日起生效,原《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三、关于选择期的安排和中小成长ETF终止上市交易

      本次转型实施前的选择期为自2015年7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止,共20个工作日。选择期期间,中小成长ETF的申购、赎回业务及交易业务照常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中小成长ETF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或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中小成长ETF份额将默认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在选择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选择期结束,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中小成长ETF正式实施转型前,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基金代码。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中小成长ETF转型前属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中小成长ETF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中小板300成长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小成长ETF转型后,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基金”),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运作过程中,共有三类基金份额,分别为国泰新汽车份额、新汽车A份额、新汽车B份额。其中国泰新汽车份额为普通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份额,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新汽车A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新汽车B份额采用了杠杆式的结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中小成长ETF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卖出或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中小成长ETF份额将默认转型为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并依据转型后生效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新汽车A份额与新汽车B份额。

      五、关于特定申购期的安排

      自2015年8月27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安排不超过1个月的特定申购期。该期间只开放特定申购期申购,不开放赎回业务。

      特定申购期申购与日常申购相比,不同点是对于特定申购期申购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如转型折算则以折算后份额计),在特定申购期结束后的第2个工作日,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结构按照1:1 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为新汽车A 份额与新汽车B 份额,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日常申购的场内国泰新汽车份额,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分拆业务申请并经确认后,方可分拆为新汽车A 份额与新汽车B 份额。

      特定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30日,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五、重要提示

      1、因中小成长ETF转型后将变更为股票指数分级基金,提请投资人、证券公司等各相关主体注意以中小成长ETF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融券等业务的风险,请在中小成长ETF转型的选择期间,及时作出调整及应对。

      2、在选择期期间,由于中小成长ETF需应对卖出、赎回等情况,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8月19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金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优惠折扣:

      ■

      注:表格中标*的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尚未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若届时该基金开放申购,投资者可通过中金公司申购相关基金并享受费率优惠。

      二、优惠费率活动具体内容

      1.优惠时间:无限期,若有变动,本基金管理人或中金公司将另行公告。

      2.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手机、网上、柜台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其申购手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参加此项优惠活动的基金为以上规定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2.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本次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不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

      4.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邮编:200082

      该活动解释权归中金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中金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