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6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详见2015年6月24日公司发布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该事项存在审批或实施风险,请认真阅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于2015年8月25日公布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