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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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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5-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122439 证券简称:15红豆债

      (面向合格投资者)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红豆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803号文核准。

      2、红豆集团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84.06亿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的权益);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60亿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00%-6.8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8月19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8月20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

      5、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发行首日:2015年8月20日。

      9、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8月2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5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6年起至2020年每年8月2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兑付日:2020年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6、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1、新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2、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00%-6.8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T-1日),参与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5年8月19 日(T-1日)9:30至 16:00之间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并为 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除外。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5年8月19日(T-1日)9:30至16:00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合规《网下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联系人:许杨杨;

      咨询电话:010-88013937

      传真:010-8808512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5年8月20日(T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申购不足10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5年8月20日(T日)、2015年8月21日(T+1日)的9:00-17:00和2015年8月24日(T+2日)的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机构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5年 8月 19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簿记建档的投资者的申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5年8月24日(T+2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5红豆债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0029140920002860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树街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29148

      联系人:许杨杨

      联系电话:010-88013937

      传真:010-88085129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5年8月24日(T+2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发行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红豆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网下申购申请表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每个品种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实际投资需求;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60%-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 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7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6,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70%,但高于或等 4.6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5%,但高于或等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88085129;咨询电话:010-88013937。

      主承销商

      ■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签署日期:2015年8月18日